太平洋交强险承保实务
中国太平洋汽车保险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总部设在上海,成功在A股和H股上市,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和长江养老保险等专业子公司,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
中国太平洋汽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太平洋保险总部设在上海,2007年、2009年分别在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目前我国的汽车保险种类很多,每一个险种和相应的理赔范围、赔付情况都各不相同,令车主们十分头疼,太平洋保险提醒大家,在所有的汽车保险中,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汽车保险种类,十分重要。
太平洋保险的专家介绍,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投保的机动车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该项汽车保险的责任限额内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是一项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是什么呢?太平洋汽车保险的专家介绍,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和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无论是不是有责任,都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如果车主对事故负有责任,三方财产的损失最高可以获得2000元赔,三方医疗费用可以获得最高1万元的赔偿,三方死亡或伤残的最高赔偿为11万元。
如果车主对事故没有责任,三方的财产损失最高可以得到100元赔偿,三方的医疗费最高赔偿1千元,三方死亡或伤残的最高赔偿1万1千元。
太平洋保险专家提醒,除了交强险以外,购买太平洋保险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不计免赔险等商业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可以给车主们更加全面的保障。
太平洋交强险承保实务
一,投保单的填写与录入
保单及时生效 投保人可与保险人约定交强险的保险期间的起止时点,但交强险的保险期间的起保时点必须在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时点及确定全额保费入账时点之后。
二,出具保险单 保险标志
交强险保险单必须在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方可出示保险单,保险标志。交强险定额保险单应在收取全额保险费后方可出具保险单,保险标志。
交强险保险单和交强险定额保险单由正本和副本组成。
正本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留存,业务留存联和财务留存联由保险公司留存,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由保险公司加盖印章后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尤其在注册登记或检验时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保险合同解除解除保险合同情形
营业性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省以外的地方,如不解除原交强险合同,机动车受让人承续原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人或受让人要求解除原交强险保险合同的,须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办理原交强险合同的退保手续,受让人应在机动车新入户地区重新投保交强险,新投保的交强险的费率不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