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的介绍
部分附加险介绍
(一)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1.保险责任
投保了此附加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按照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处理方式进行赔偿:
(1)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发动机损坏;
(2)保险车辆因车辆冷却水凝固致使发动机冻裂所造成的损坏;
(3)在发生上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发动机的损失;
(2)发动机的自然磨损、朽蚀、机械故障所造成的损失;
(3)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3.赔偿处理
此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4.保险费
新车购置价的0.2%,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费。
(二)车载货物碰撞险
I.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因车厢内所载货物与车体相互撞击造成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2.责任免除
(1)山于货物装载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而引起的与本车撞击造成的损失;
(2)货物自身的损失;
(3)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3.赔偿处理
此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2万元。
4.保险费
费率按赔偿限额的0.6%计收。
(三)车身划痕损失险
1,保险责任
投保了此保险的机动车辆在停放期间因他人恶意破坏造成车身表面划痕损失,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此保险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2.责任免除
(1)投保人、被保险人、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2)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3.赔偿处理
此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2万元。
4.保险费
固定保费:200元。
(四)车上运动器具失窃险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当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中任一险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此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I.保险责任
投保了此保险的机动车辆全车失窃或全车被抢夺而引起的车内运动器具的丢失,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2.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和乘客的故意行为;
(2)财物失窃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
(3)运动器具的单独丢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3.保险金额 投保人应在投保时提供运动器具的清单,列明价格。运动器具的保险金额在实际价值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运动器具的实际价值为其投保时的市场价格,但保险金额以2万元为限。
4.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出险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的证明、运动器具的损失清单。
5.保险费
保险金额的0.6%,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五)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
I.保险责任
投保了此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人员的伤残或本车上人员的伤残,受害当事人据此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2.责任免除
有以下情形或损失之一者,保险人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
(2)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受害当事人提出的赔偿;
(3)保险车辆未与第三者发生直接碰撞事故,仅由惊恐引起,造成第三者人员或本车上人员伤残;
(4)因疾病、自然分娩、白残、殴斗、自杀及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残所引起;
(5)违章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