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车险的计算方法
7月初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信号灯黄灯直行结果在斑马线上与一过马路的骑电瓶车人碰撞.对方脚腕骨折住院,做手术并用了钢板.于当月下旬出院回家休养,在医院直接产生的医疗费用近两万元.
现在可能对方将会索要相关赔偿,我大概是全责,我想知道如果我是全责的情况下,对方将会索要哪些合理赔偿,这些应该由我来承担的赔偿保险公司会全部赔偿吗?或如果不可以那么有哪部分是保险公司不赔应该是由我个人必须承担的费用?
说明一下:我所驾驶的车是买中华联合的交强险与商业险.
其中交强险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
商业险:车辆损失不计免赔无限额,第三者责任不计免赔无限额,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乘客分别是1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100000元,还有其他一些小项目.
另外,保险是在江苏徐州买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上海,被撞伤的对方是上海人.不知道对方的合理索赔有哪些可依据法律及法规,以及保险公司理赔又需要那些法规依据.
咨询了中华联合徐州分公司,被告之最多赔偿对方三个月产生的误工费等相关费用、一年后病人取钢板的费用赔偿上限4000元(而医生表示取钢板大概需要近10000元费用).不知道保险公司的这些说法合理吗?
对方电动车的损失和人身伤害住院的合理理疗费全部由你承担,由于你办理了保险,首先从交强险中进行赔付:最多只能赔8000元的医疗费和2000元电动车损失,另外就是你说的三者的误工费和取钢板费用等,里面也有护理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中误工费等要根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如住院的天数和出院证中明确的休息治疗的时间等;
就你补充中的问题:
1、交强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同时由于花费较大,交强险不足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商业险预付一部分。
2、你们协商的结果只能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一个参考,保险公司的理赔有相关的规定,如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等,你多赔的只能自己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http://hi.baidu.com/claim/blog/item/a1814ed13e1847d2562c845d.html建议你好好看看这个!
3、接受全责对你有利。如果商业险中你办了不计免赔,那么可以全赔,否则你是主责或同责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