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车险续保的费率采用的“奖优罚劣”的浮动机制
前几天,孙小姐的车门因为不小心被刮了一条小细痕。孙小姐就想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位朋友告诉孙小姐,像这样轻微的刮痕在4S店修理一下也就花几十元,最好别申请车辆刮蹭保险公司赔付。因为要是索赔的话,来年续保就可能会因为这几十元钱而被保险公司取消优惠而需多交保费。
目前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对待车险续保的费率采用的“奖优罚劣”的浮动机制,对于一些理赔记录过多并且金额较大的车主,保险公司就会取消优惠。如果出险次数过多,保险公司甚至会上浮费率。情节恶劣的,甚至还可能会被拒保。将汽车保险理赔次数与来年保费挂钩,更加有助于驾驶者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将实实在在的保费优惠以明折明扣的方式给予遵守交通法规、理赔次数少的车主,这样的条款颇具人性化。
有些车主因为轻微车辆刮蹭保险理赔次数过多,导致保费上涨。就想在新的保险年度更换保险公司,以此逃避原有保险公司上调保费的惩罚。但是目前国内各地区纷纷建立起了车险赔案信息数据库,通过该信息库,各家保险公司对任意一台机动车历年的理赔情况都了如指掌。这意味着,如果车主汽车保险理赔次数达到一定程度,不管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都逃脱不了商业险保费上浮的“惩罚”。
据保险专家介绍,机动车保险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和商业险。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必须投保。交强险保费会根据上一年的赔付情况和酒驾记录上下浮动。要减少交强险的保费支出,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尽量减少出险次数。若发生涉及第三者的事故,驾驶员应配合交警按相关法规处理,不要承揽本属于第三者的事故责任。
而商业险可以视情况选择投保,充分衡量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所能承受的损失程度。“不安全”因素包括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车辆的使用频度、行驶区域、停放环境等。“不安全”因素较多的,则需要选择有针对性的险种投保;“不安全”因素较少,则可以适当减少投保险种、降低保险金额,或通过一些约定类险种降低保险费支出。
降低保险费的约定险种有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车辆损失险绝对免赔额等。对于驾驶员固定、车辆长期在省内行驶的车辆,可以通过指定驾驶员和省内行驶,减少10%左右的保险费支出。对于经常出险而又选择对小金额损失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车主,可以选择车辆损失险300-500元的绝对免赔额。这样既可获得5%左右的保费下浮,弥补放弃小金额索赔带来的损失,又不会因索赔而影响到次年保险费的优惠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