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简介和特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交强险的限额
交强险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参照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计算方式
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最后,由于交强险是一种强制险种,所以保险公司几乎不依靠价格竞争来争取客户,只能通过完善服务从而体现对投保人的厚爱同时赢得投保人的信赖,平安车险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多年积累的专业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为车主投保人提供最优质的一站式贴心服务,以此回报投保人的信任和厚爱。
浮动费率
作为强制保险,交强险的基础费率为每年950元,并施行浮动费率制,总体的原则是“奖优罚劣”。比如车主在一年里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交通违章,则费率下浮10%,以此类推最高可优惠30%。
再比如公安部、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