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车险的陷阱,给大家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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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7 18: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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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实行
车险费率市场化以来,为了争夺客户资源,各家产险公司陆续推出个性化车险,甚至一些公司采用“特殊”手段,使得本应“保险”的车险市场陷阱越来越多。针对车险保户的投诉,在此罗列了一些车险的陷阱,给大家做参考。
近年来随着汽车的普及,有关车险理赔的问题也逐年上升,随着各方对此的关注,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也逐步完善,但仍还存在一些模糊、不合理的地方,有些条款前后表述矛盾,似乎在给投保人设‘陷阱’。
陷阱之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属必须购买。但是,这些车险并不是保户可以随意选择的,比如,如果消费者想买防盗险,就必须先购买车损险。而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
陷阱之二:误导车主入保。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地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陷阱之三:诱导超额投保。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四:代理人员“扣单”。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五:保单以假乱真。有关执法部门在查获一起假冒保险公司名义“代办汽车保险”的诈骗案时发现,仅一个地方就有几十辆汽车投了假保险。该犯罪团伙使用的保单和发票几乎可以乱真,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
陷阱之六:自己定损修车。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这是目前市场中一些定损员的生财之道。据了解,保险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性指定事故车辆维修点。
2013年7月26日
进行车辆保险索赔的流程的简单介绍 事故发生后,在保的司机面临的就是如何进行车辆保险索赔的问题。这时要:
一是及时报案。
根据《保险法》第22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 此,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管部门报案,慌乱中千万别忘记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自己出事了,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你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以免事后索赔时麻烦被动。
二是积极施救。
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1日
车险产品向多元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记者注意到,随着汽车大量普及,车险公司推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成...
查看全文>> 交强险首次调整
2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方案》。按照新方案,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都得到了调整,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2000元不变。另外,保监会还对一些车型的交强险保费进行了调整,同时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正式启动。
由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上调,原来由商业三责险承担的部分保险责任转由交强险承担。因此,自2月1日起,与交强险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也进行不同程度的降价,费率综合平均下调17%。
点评:交强险自2...
查看全文>> 老手老车。高超的驾驶经验加上旧车,由于对第三者的风险无法事先预测,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购买,同时还要保障驾驶员本身与车上乘客的风险加以保障外,其余险别也可以放弃或者视具体情况选择购买。...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