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预知的风险,车险消费者究竟该如何防范呢?

 所属分类:  2013-8-3 2:16:15    加入收藏

近日,温州市民朱小姐驾驶广本雅阁轿车与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发生碰撞,被裁负全责,经双方车主、劳斯莱斯4S店、保险公司四方协商,维修费确定为35万元。但朱小姐为自己的广本雅阁轿车所投商业车险中,第三者责任险只投保了20万元保额,且由于未投保不计免赔险,因此也只能按80%赔付16万元,加上交强险所能承担的2000元赔付,保险公司最终仅能帮朱小姐分担16.2万元的赔偿责任,其余18.8万元则需要朱小姐自行承担,这一“碰”代价颇高。面对这些不可预知的风险,消费者究竟该如何防范呢?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就北京而言,10万元保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显然已不足以对抗可能的风险。在其看来,投保50万元保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相对比较合适。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车主大多投保的是10万-20万元保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记者昨日从某车险公司了解到,以全新普通小轿车为例,投保10万元保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所需保费在700多元,随着保额的递增,保费的增长则并不太明显。其中,10万元保额提至20万元,保费增长120元左右;20万元保额提至30万元,保费增长不到100元;30万元保额提至50万元,则保费增长在150元左右。这意味着,选择50万元保额仅比10万元保额多交370元。

2月9日,在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的过程中,平安车险的客服人员介绍,目前在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车主投保50万-100万元保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相对较多,北京则以20万、30万元居多。该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对于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额需求,均可承保,超过1000万元,则要报总部审批。

2013年3月31日

车辆损失险用途最广泛,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如果第三者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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