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完善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
所属分类:
2013-8-5 22:51:02
加入收藏
“改革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模式,建立交警大队联系客运企业,企业安全人员直接监管客运车辆的工作机制;完善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群众通过122、高速公路96969报警平台和公安微博,举报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日前省交警总队制定了十二项旨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
客运安防 建“五位一体”模式
据了解,各交警大队要在9月底完成对辖区客货运企业、客货运车辆相关信息、驾驶人及从业资格等数据的逐一摸排。全面清理个人所有大中型客车,摸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并将所有信息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重点对象管理系统,完成重点车辆属地化信息录入。
同时还将改革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模式,建立交警大队联系客运企业,企业安全人员直接监管客运车辆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驾驶人自律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群众监督责任、亲友劝导责任“五位一体”的客运安全防控模式。
客运企业违法多 将上浮车辆保险费率
市州交委会办公室要按照《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办法》,对人均、车均违法率排前五位的客运企业进行通报,并纳入“交通安全重点隐患单位”名单。对属于国有企业的,要抄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督促其控股公司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属于民营企业的,报告地方政府依法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和处罚。
9月中旬前,对今年1至8月份辖区客运企业交通违法进行第一次排名通报,并对被通报的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上限处罚;连续两个月仍排前五位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上限罚款,并派驻工作组开展不少于七天的集中整改工作。对年度排名前五位的客运企业,由市州交委会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时上报省交委会挂牌督办,并由省交委会办公室统一抄告省保监局、省银监局、省征信办,依法上浮企业车辆保险费率,控制贷款规模,纳入社会信用管理范畴。
多措并举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同时,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甘肃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甘肃省有奖举报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要求,完善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群众通过122、高速公路96969报警平台和公安微博,举报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消费者为二手车购买保险,需要分清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赔偿金额之间的关系,一定足额投保,这样,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应有补偿,否则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新一站保险网专家同时提醒,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 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己承担责任。 因此,在购买二手车时,新车主应及时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如果原车主没有投保车险,新车主应及时投保,以免遭遇“保险真空”。...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日
车险投诉六种情形必须引起保户的警惕 陷阱之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 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属必须购买。但是,这些车险并不是保户可以随意选择的,比如,如果消费者想买防盗险,就必须先购买车损险。而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 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 陷阱之二:误导车主入保。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 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
查看全文>> 长假期间,很多车友自驾出游或走亲访友。可激增的事故量也带来很多烦恼:异地出险,维修、理赔怎么办?出了险为什么不能全额理赔?为什么不让我去4S店修?为此,邀请知名保险公司专家,为读者一一解答理赔中的误区。
误区一:异地出险一定要拉回家修
翟先生长假去江西玩,发生事故以后在当地4S店维修。回到杭州以后,发现爱车仍有很多问题,可再回江西去修实在太麻烦。为此他感叹:当时真不应该省这点拖车费,应该坚持拉回杭州来修!
万一遭遇异地事故,专家建议分几种情况来对待:
1、损失不大,维修时间不长的前提下,...
查看全文>>
1、“全险”不全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力推“全险”概念。其实,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每个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都不一样,很有可能车主最需要的险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中根本找不到。
2、代理人“欺单”
前些年,在手写合同中经常出现假保单的情况,在保险行业里叫“埋单”或“欺单”。一些没有信用的业务员或代理机构,收了钱后不给保户递交保险单,结果在理赔的时候出现保险公司里没有该保户保单的情况,使车主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最近又出现了“扣单”。一些保险代理...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