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肇事逃逸 竟12年未年审未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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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4 2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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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夜间驾着朋友慕某的“问题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后逃逸。经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两个多月的调查,于2月18日将朱某和慕某抓捕归案。昨日,民警调查发现,肇事车辆12年未年审、未交保险。
2011年12月14日晚,朱某、慕某和朋友在高区一家酒店吃饭,散席后,因为车主慕某喝了酒,朱某便驾车载着慕某沿世昌大道前往经区的单位。晚9时许,他们行至塔山中路与世昌大道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南转向的一辆出租车相撞,事故造成他们的车前保险杠左侧、出租车右前侧受损,人员没有伤亡。事故发生后,朱某并未下车与出租车司机就事故进行协商,而是驾车逃逸。
“因为车辆好多年没有年审,也没有交保险,害怕交警扣证、罚款。”昨日上午,朱某坦言自己当时害怕承担责任,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将车开回了位于经区的单位,随后在环翠区张村镇某修理厂花了1000多元将车修好。
“我发现撞我的车逃逸之后,赶紧记下了车牌号,随后报警。”据出租车司机王某介绍,民警赶到现场之后,他提供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随后,民警对逃逸车辆进行调查。没想到,王某提供的车牌号码所属的车辆已经报废,唯一的线索中断。为了尽快破案,民警又对与王某提供车牌号相似的其他车辆进行了调查,六下荣成三奔乳山,最终将目标锁定了车主慕某,并得知当晚为其驾车的为朱某。2月18日,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肇事车辆几经转手,2009年慕某在二手车市场最终购得。车辆登记信息显示,该车从2000年之后从未年审,也没有交保险。在审讯中,慕某交代,2009年他取得驾驶证,在朋友的介绍下,买下了这辆“问题车”。据民警介绍,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都是伪造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朱某因肇事逃逸,车主慕某因使用伪造、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检验合格证书,均将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记满12分。
2011年12月14日晚,朱某、慕某和朋友在高区一家酒店吃饭,散席后,因为车主慕某喝了酒,朱某便驾车载着慕某沿世昌大道前往经区的单位。晚9时许,他们行至塔山中路与世昌大道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南转向的一辆出租车相撞,事故造成他们的车前保险杠左侧、出租车右前侧受损,人员没有伤亡。事故发生后,朱某并未下车与出租车司机就事故进行协商,而是驾车逃逸。
“因为车辆好多年没有年审,也没有交保险,害怕交警扣证、罚款。”昨日上午,朱某坦言自己当时害怕承担责任,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将车开回了位于经区的单位,随后在环翠区张村镇某修理厂花了1000多元将车修好。
“我发现撞我的车逃逸之后,赶紧记下了车牌号,随后报警。”据出租车司机王某介绍,民警赶到现场之后,他提供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随后,民警对逃逸车辆进行调查。没想到,王某提供的车牌号码所属的车辆已经报废,唯一的线索中断。为了尽快破案,民警又对与王某提供车牌号相似的其他车辆进行了调查,六下荣成三奔乳山,最终将目标锁定了车主慕某,并得知当晚为其驾车的为朱某。2月18日,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肇事车辆几经转手,2009年慕某在二手车市场最终购得。车辆登记信息显示,该车从2000年之后从未年审,也没有交保险。在审讯中,慕某交代,2009年他取得驾驶证,在朋友的介绍下,买下了这辆“问题车”。据民警介绍,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都是伪造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朱某因肇事逃逸,车主慕某因使用伪造、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检验合格证书,均将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记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