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主来说,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情况1:多车事故
李先生驾驶qq在上班途中被后方的夏利追尾,而就在夏利之后,又一辆讴歌从后驶来,因为没有及时做出反应而与夏利发生了追尾。三位车主各执一词。经过交警勘察现场后认定,夏利负主要责任,讴歌车主则负次要责任,qq车主李先生无责。随后,三位车主分别叫来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然而对于定损的费用数额,三位车主一直争执不下,最后由于协商不成,三位车主闹上了法院。
多车事故在理赔时,往往会让车主感到头疼。对于有责一方来说,如何赔付?赔多少?都是车主非常在意的,一旦超出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限额范围,车主就得自掏腰包。因此,不少车主经常不得不为了一次由疏忽造成的事故,而奔波于保险公司办理各种手续和与其他当事人协商之中。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则由于各自设立了不同的条款细则,容易在理赔金额上产生分歧,使得理赔常常被拖延数月都不能“结案”。
焦点关注:
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在多车事故中,所有无责任方被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有责任一方的损失按照平均分摊的方式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责任的一方对于无责任方的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任方之间不互相赔偿。另外,如果是多方有责任,一方无责任的,无责任方对各有责任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任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比如,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a车负全部责任(损失600元),b车与c车均没有责任,分别损失600元和800元。假设b、c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600元,赔付c车800元,b车、c车交强险分别赔付a车100元,共赔付200元。由a车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两个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情况2:人伤事故
赵先生驾车不慎与张先生驾驶的车辆相撞。交警勘察现场后认定:赵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张先生由于在该事故中颈椎受伤而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中心认定他受到的伤害构成十级伤残。为此,张先生要求赵先生赔偿其各类损失12万元,赵先生则只同意赔偿张先生5万元。最终,双方协商不成,上诉法院要求解决。法院最终判决赵先生赔偿张先生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8万多元。
单纯造成车损、物损的事故处理比较容易,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也能得到全额的赔付,而一旦涉及人伤,总是不能得到全额赔款,有时还会引发伤者诉讼。同时,还有可能出现伤者小病大养,“搭车开药”;偶有医疗单位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故意增加伤者医疗费用;以及计算赔付标准时“就高不就低”的现象和人情赔付。以上几种情况,都可能使车主们增加不合理的赔款支出,遇到索赔难的问题。
焦点关注:
在事故发生后,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因人伤案件的特殊性,保险公司会严格按保险条款规定进行赔偿,车主切记不要为了能尽早结案就自作主张,盲目答应对方的各种要求,这样不仅增加自已的损失,而且很有可能增加理赔时的难度。
此外,建议车主尽量不要怕麻烦,多与保险公司医疗核损员进行接触,及时告知伤者伤情和其他情况,在结案前可先咨询保险公司医损人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赔偿人伤费用时,要先收集好相关的索赔资料,包括伤者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本、医疗发票、费用清单、伤者的身份证明、出事前的薪资证明、纳税证明、伤残评定书等,以免事故处理好后伤者消失或拒绝配合,导致因缺少资料不能进行正常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