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整治的重点放到了保险中介上来

 所属分类:  2013-8-18 12:36:06    加入收藏
3月27日,中国保监会宣布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

■5月2日,四川保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治理整顿保险行业的决心,表现得越来越强烈。

自新任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去年底上任以来,针对车险理赔难和保险销售误区等“老大难”问题的新政陆续出台。

如今,保监会将整治的重点放到了保险中介上来。

3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文,宣布决定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这意味着一批“小、散、乱、差”的代理机构将逐渐被清理出局。

在保监会制定了全国性的监管和整治方向后,5月2日,四川保监局在此基础上,结合四川保险中介的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自2012年3月26日起,四川保监局已暂停省内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许可。同时,针对省内70余家专业代理机构,保监局要求注册资本金尚未达到200万元人民币的,应积极采取措施达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关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若在2012年10月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四川保监局将不再延续其许可证有效期。

区域性保险代理

已全面暂停颁发设立许可

3月27日,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的通知,宣布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许可,以及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以确保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目标直指中介代理机构“小、乱、差”的现状。相关数据显示,在四川,全省共有上万家从事保险专业的中介机构,其中区域性中小机构和兼业代理占据了绝大多数的比例。一家大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省保险代理机构的现状是多而不大,不少机构甚至只有寥寥几名工作人员和一个网点,根本不可能开展全国性业务。”

按照规定,区域性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仅需200万元,而全国性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则达到1000万元。在全省的中介代理法人中,能符合全国性代理机构标准的寥寥无几。

“中小代理机构业务单一,几乎都是靠手续费或佣金来生存。”保险中介行业相关人士戴先生表示,“中介在上游与保险公司的代理手续费议价能力不高,下游还面临大型保险公司自有营销队伍的竞争,能长期盈利的并不多,更多的机构基本处于勉强持平甚至亏损状态。”而为了能减少经营压力并盈利,保险中介便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市场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保险中介市场的混乱,制约了保险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

基于此,在保监会出台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设立许可的通知后,本月,四川保监局也重申了这项重点举措,并表示已于2012年3月26日开始,暂停了省内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许可。

不过这仅仅是四川保监局针对保险中介清理整顿的一个开始。“应该说此次的暂停设立许可是一个过渡措施,是为未来的退出机制做铺垫的”,四川保监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根据保监会对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部署,接下来将通过取缔、兼并等方式,逐步清理掉不具备长期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减少这类机构的绝对数量。

“保监会将进一步提高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大力扶持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保监会相关工作人员在答记者问中如此回答,未来保险代理公司应该往集团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专业代理设定期限

须满足200万元资本金要求

在5月2日四川保监局下发的《通知》中,最后一条写明:“注册资本金尚未达到200万元人民币的机构,应积极采取措施达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关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在2012年10月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不再延续其许可证有效期。”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有近80家专业的保险代理机构,其中大部分都满足了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但仍有极少数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尚未达到200万元。对此,四川保监局在文件中“逗硬”,特别重申了“达标”的“最后期限”,即今年10月1日,否则将针对未到资本金要求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不再为其进行续期。

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为配合新《保险法》的实施,2009年9月,中国保监会修订颁布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对保险中介的准入门槛作了大幅的提高。其中,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从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跨区域经营1000万元;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的注册资本则分别从500万元、5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200万元,分别是原注册资本金的4倍、20倍以及2倍、4倍。当时就有业内人士预计,保险中介市场将上演一场并购重组、清理退出的洗牌大战。

“之所以大幅提高准入门槛,同样也是为了规范这个市场”,该人士表示,目的只有一个,让更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公司充实市场,做大做好保险中介,改变“小、散、乱、差”的情况。

兼业代理执照暂停

新开4S店不能卖保险

不少车主都有这样的经历,在4S店里买车或维修,顺便连车险一起买了。不过,今后新开的4S店不能再这么干了。根据保监会发布的《通知》,暂停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也就是说,新开的汽车4S店将无法再从监管部门处获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不能再卖车险了。

据了解,目前在省内从事保险兼业代理的机构数量众多,除新政获准允许经营的银行、邮政兼业代理机构占比较大外,另一个占比较大的就是代理机动车辆保险的汽车4S店。而代理销售保险,对所有的4S店来说,都是一个必须涵盖的“标配”业务。

业界有关人士透露,之所以4S店都要卖保险,是基于利润的考虑。他表示,买汽车除了要支付车款外,交保险费,缴纳购置税等也是必须的开支。其中,只有保险是有很大的浮动幅度的:如果光买交强险只有不到千元,而要加上部分商业险或者上“全险”,就要数千元。如果购买上百万元的豪车,保险费就有三四万元。巨大的保费差距意味着这里蕴藏着无限商机。当卖车利润越来越薄的时候,做按揭、代理保险业务就成了车行的“增值业务”。

位于美洲花园附近的一家4S店销售经理告诉成都商报记者,4S店没有不做保险的,原因很简单:卖保险除了获取一定的佣金外,还可以增加4S店的售后产值。尤其是后者,每家4S店都在同时做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车险做大了,保险公司就得给4S店每年拉一定比例的出险车到该店维修,从而增加了4S店的售后收入。此外,保险业务也扩大了4S店的话语权,例如一些紧俏的车型,如果客户买车时不在店内买保险的话,4S店就干脆不卖。

“现在限制了新开的4S店卖保险,还是有影响。”在位于机场路的某日本品牌汽车4S店内,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今年以来成都的各品牌4S店新开业数量有所上升,但这些新开业的4S店,却受监管制约不得不放弃以往的业务“标配”之一———保险代理销售。该负责人表示,虽然保险代理销售对4S店的经营并不会带来多大的利润贡献,但在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代理销售的收入也是利润增长的一个来源,“损失掉这块,对4S店的经营来说,确实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某知名美国品牌汽车4S店的负责人也表示了担心,“保监会是想减少兼业代理,我们的兼业代理执照每两年要审核一次,现在还可以用,但到期后就恼火了。”不过他同时表示,保险已经成为每个4S店业务的组成部分之一,4S店肯定不愿轻易放弃,“到期后我们可能采取与专业保险代理合作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他说,合作方式的变化不会将麻烦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来店买车、买保险今后一样方便。

虽然4S店都表示了一定程度的担心,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消费者来说,购买保险的选择自由度会更大。保险业内人士表示,除了不同保险公司的不同优惠措施,不少车主买车前已经有了汽车,有过购买保险经历,有自己认同的保险公司。这样,4S店难以再强制推销保险,车主选择自己信任的保险公司的余地将会更大。

2013年5月29日

是不是有了新车全险就等于万事皆可放心了?
    车主在买了新车后,一般因为会特别爱惜新车而选择投保全险。因为全险基本上可以涵盖大部分出险的情况,投保全险就会有更全面的保障。那么是不是有了新车全险就等于万事皆可放心了呢?其实不然。尽管投保了新车全险,在以下九种特定的情况下,出了问题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 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提醒:特别要注意不能酒后驾车,也不要将车借给还没有取得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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