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强险到期后未及时续保出险 能否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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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4 17: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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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到期后未及时续保,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仍需先参照“交强险”标准进行无条件赔付,不足部分按主次责任分担。日前,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决一起未交强险,参照交强险标准赔付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被告先按照交强险的标准赔偿原告78510.63元,不足部分其承担次要责任,赔付原告5777.28元,共计各项费用84287.91元。
2009年4月21日21时许,原告史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两轮摩托车载其妻子原告安某沿西河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金凤小区路口路段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的被告王某相撞,造成史某及安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同年5月,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史某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安某无责任。二原告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救治,造成各项损失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在机动车交强险过期后,没有主动到保险公司投交强险,其主观有过错。故应当按交强险理赔标准赔偿后,不足部分再按责任比例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介绍,交强险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交强险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对于没有上交强险的机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令其依据交强险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基本保障,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此案的判决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2013年3月27日
新《保险法》规范车险多环节细则,理赔“灰色地带”或将消失 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让之前众多投保车主对于保险公司条款既爱又恨的局面得以改观。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迅速攀升,车险理赔行业存在的“灰色地带”也日益凸显。
旧车按实价投保
本次新《保险法》中,之前困扰投保人理赔的四大难点,得以明确规范,其中两大难点是针对比较容易出现理赔纠纷的二手车投保市场。
首先,车辆过户,赔付义务照旧。随着二手车市场的繁荣,车辆转让后的保险权益纠纷成为近年来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
查看全文>> 注意保险覆盖区域
刘小姐和几个朋友自驾去香港游玩,街头行驶时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事后保险公司拒赔。类似地,李先生自驾在外地游玩时,不慎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虽未拒赔,但提高了免赔率。
专业人士表示,刘小姐与李先生犯了同样的错误,就是投保车险时没有留意保险合同中关于限制行驶区域的条款和免赔条款。
案例中的刘小姐所投保的车险条款规定行驶区域限于内地,不含香港、澳门等地区。如果超出保险公司保障的行驶范围,出险后自然不能得到理赔。而李先生则是因为当初投保时,为了可以享受...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2日
汽车相关税收急增 车主会否再成“唐僧肉”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披露了今年前4个月我国财政收支情况和税收收入情况。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4月我国车辆购置税完成540.84亿元,同比增长63.9%。两部门分析认为,自今年1月份起,1.6升及以下排量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由5%提高到7.5%,带动了车辆购置税的大幅度增长。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4月,全国累计财政收入27552.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013.53亿元,增长34.1%。主要收入项目中,车辆购置税完成540.84亿元,同比增长63.9%。财政部分析认为,...
查看全文>> 三条途径购买车险 车险的投保渠道比较多,传统途径大致有三条,一是保险公司自己的营业网点或者外勤人员;二是汽车经销商;三是保险代理人。其中,汽车经销商和保险代理人中,很多是修理厂或者特约专卖店。另外,还有新兴的网上投保和车险电话直销。直销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简化投保流程,省去保险代理人的中间费用,从而将优惠直接转嫁给消费者,通过网上投保和电话直销,通常可以比通过传统渠道购买省去15%的费用,随着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不断转变与多元化发展,越来越多的车主倾向于通过电话或者互联网自主选择车险产品。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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