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有保证的车主 可免除盗抢险

 所属分类:  2013-8-24 18:34:33    加入收藏
如何给爱车保险

  在选购汽车保险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你选择的保险公司可以保什么,比如车辆的碰撞行为是属于必保的条款,但有些保险公司将由于爆炸和火灾等引起的车辆损失列为保险主产品之外,有些公司则是将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干脆不放在保险责任之内,所以你在阅读合约的时候要仔细检查和询问。

  另外就是要问清楚保险公司具体不保什么,所以对保险公司所列出的免责部分更要搞清楚。往往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纠纷的时候都是因为这一点没有搞清楚。例如玻璃单独破裂或车身划痕在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属于免责条款,需要车主购买专门的附加险种才可以。

  最后就是车损险的保额确定了,在你购买车损险的时候一般是以新车购置价格来确定保额的,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赔付一般都可以满足车主修车的需求,在此同时可以考虑购买不计免赔特约险,以盗抢险种为例,目前各保险公司对盗抢险有2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承担80%的损失,车主需要承担20%的责任。但如果您购买了不计免赔特约险种后,免赔率为零,整个盗抢损失就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专家提醒

  两误区一定要避免

  保险专家针对目前很多车主在投保的时候出现的问题提出两点需要注意的误区,一是注意避免不足投保或超额投保,比如你的汽车价值为10万元,你却为其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或者相反你的投保金额小于你的车价,这两种方式都是不合理的,而且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的保险保障。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保险合同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二是要避免重复保险,如果你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不要再从另外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您重复多次投保,也不会得到超额度的赔付。

  便宜不是投保的唯一理由

  在你的保险范围确定以后,在相同的保险范围情况下,保险公司专家建议车主要比较各个保险公司所报出的价格,但是专家同时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的时候不要单纯的只考虑价格因素,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理赔和赔付速度、营业网点设置都应当是你购买车险的重要考虑因素。比如有的保险公司在车主买保险的时候审查的比较严格,但在理赔和赔付的时候却能充分考虑客户的实际利益,也同样有些公司在承保的时候将各种条件放的很宽松,但在收取保费后降低了服务水准,到车主出险需要理赔的时候将条件放的非常严格。

  根据需要选择险种

  案例1:

  自信型车主可选择低额第三者险

  张先生,45岁,驾龄超过20年,今年年初买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大众速腾轿车。张先生可谓是一名驾驶经验非常丰富的老司机了,专家建议像张先生这样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的车险组合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基本险不计免赔。另外在这个基础上可以考虑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适当考虑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和附加险不计免赔等。由于很多司机的驾驶经验比较丰富,出险率也较低,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可以选择赔偿限额最低档的5万元。

  案例2:

  停车有保证的车主可免除盗抢险

  李小姐,25岁,刚刚考取驾照,考取驾照后便贷款买了一辆价值9万元的POLO轿车。李小姐为公司职员,买车的理由基本是用车作为代步工具,每天的行驶区域比较固定,同时作为女性司机一般驾车都比较谨慎,发生事故的概率也比较小,所以根据这样的情况专家建议像李小姐这样情况的车主可以只选择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和基本险不计免赔。由于现在一些公司白领的工作场所都属于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同时年轻人又很热衷很多高科技的防盗装置,所以类似这样的车主可以不选择全车盗抢险。

2013年8月21日

不管新旧都按新车价上险 实际操作车主无权选择
     价值仅三四万元的旧车,须按十万元的新车价交纳保险费;出了事却只能按旧车价理赔这样的“霸王条款”在车险行业竟大行其道。近日,新华每日电讯将矛头直指车险业内的这项霸王条款,引发了车主们的广泛热议。 不管新旧都按新车价上险 这条霸王条款到底如何呢?本报记者日前对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大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遭遇过类似的情况。 近日,准备购买第三年车险的张先生发现,自己的车在二手车市场价格在6万元,可是保险公司给出的车损险保险金额却是11.98万元的新车价格,保额高意味着保费高,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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