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下车 算不算“第三者”?
说到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这个话题,相信有些车主都会头大。其实这方面的知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要想了解商业车险赔偿范围,首先要认识其相关概念和分类。真正了解商业车险的知识,车主投保的时候才会更加放心。
车险按照性质来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强制车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险种,而商业险可以按照车主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投保。其中商业险又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和车辆损失险,而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自燃损失险等险种。由于商业险不具备强制性,因此车主朋友们可以按照自身需要选择性投保,但是如果要投保附加险,则必须投保其对应的基本险,否则是无法单独投保附加险的。
由于各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是不同的,如果车主发生意外后,能够获得怎样的理赔,将视车主投保商业险的种类而定,因此,车主根据自己的驾驶技术、车辆情况、行驶环境等因素,选择投保适当的商业险种类,既可以获得最为全面的保障,又能避免车险保费的浪费。
比如张老板由于没有自己的停车场所,汽车经常停靠在户外环境。张老板为此不放心,所以为车辆投保了车辆损险的同时还投保了车身划痕险。一天张老板无意中发现车辆被人用硬物划过,出现划痕,所以马上申报赔偿,最终获得相应的车险赔偿。从张老板的经历可以看出,如果车辆长期放在户外,就有可能会出现划痕的情况,所以对于这类车主来说投保车身划痕险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另外如果各位车主的车辆比较老旧再投保自燃损失险也会更加放心。因为老旧车辆自燃的现象屡见不鲜,多投保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就会越广。
每一种商业车险赔偿范围是不一样,而且就单一个险种来说,也是有很详细的条款说明,车主发生不同的境遇可能获得的赔偿也是不同的。因此车主朋友们在投保商业险的时候需要认真考虑,车险专家认为,只有投保最适合自己的保险,才能真正保障自身的权益。想要投保商业车险的车主,真的需要先了解商业车险的各项内容。以上举出的例子只是一部分险种的情况,想要了解更多的车主可以登录中国平安网销平台进行查询。
商业三者险因其保障作用突出,历来被众多车主奉为商业车险必保险种之一。但是,不少的车险理赔案件却显示不少车主对于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的认识存在偏差,从而妨碍了保险赔偿的顺利进行,甚至损害了车主的自身利益。为了帮助广大车主能更准确理解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更直观了解条款中的“第三者”,下面选取两个理赔案件进行分析。
乘客下车算不算“第三者”?
上海车主陈先生驾车带着两位朋友刘某、赵某去外地办事。到达目的地后,陈先生在刘某尚未完全下车时,便将车辆启动,使得正在下车的刘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未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朋友赵某带倒,造成其手臂骨折。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陈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事后陈先生向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表示,赵某受伤属于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赔偿,但刘某当时仍与车主同为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三者险赔偿范围。但陈先生并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专家解疑:
在此案例中,出现了两个伤者,但却只有一个获得保险理赔。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对两名伤者“第三者”身份的认定。对于赵某来说,虽然其在发生事故之前乘坐陈先生驾驶的车辆,但这并不影响其“第三者”的身份。当他在陈先生车上时,是属于车上人员;下车之后,就应当是“第三者”了,而不属于“本车人员”。而刘某则属于“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因此不在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