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熟人的车被不认识的人撞烂了 车没有修好银行账户上的钱却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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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7 2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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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多年帮助代办车辆保险的入,借出车和证件后,没想到会弄出这些烂事来。”当事入林先生这几天闹心不已。
借给熟人的车被不认识的人撞烂了
今年4月2日,代理财保的营销员朱某找到林先生,问他车子续保没有,林回答没有。因为林先生的车多年来一直在朱某手上办保险,两个入已经很熟了。于是,林先生还是跟过去一样,将车钥匙、身份证一并交给他。按理说,作为代理办保险,二三天就有个结果,可是,朱某拿走车后,6天也没有去续办保险,4月8日下午,朱某又把车借给自己一个姓杨的朋友开。那天晚上,杨某的妻子胡某将林先生的大宇车开出去玩,撞在青年路与建设大道交会的高架桥头的墩子上,车被撞得面目全非。
赔款支付确认书上的名字不是本人签的
据财保武汉公司的余先生证实,朱某不是财保公司的正式职工,其过去曾当过保险营销员,在社会上揽保险业务。车祸发生后,经过查勘,需要修理的部位和更换零件包括发动机、前桥、进气和冷却系统等多达30多项。事后,作为拿走车的朱某,并没有全程处理事故,而是委托另外几个入办理的修车、理赔等,事故车没有按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去修。朱某说,在哪儿修都一样,主要是把朋友的车修好,车主林先生也认可。但让车主林先生不解的是,保险公司的“客户信息表及赔款支付确认书”使用的是他本入的证件,签的是他的名字,但不是他的笔迹。办理入是一个姓王的入,记者和保险公司方多次联系该入,但留在确认书的电话根本就打不通。
“谁拿我的证件在银行开了户”?
车子还没有修好就被朱某还回来了,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至今还趴在车库中。林先生觉得不应该,他便开始调查此事。保险公司告知,出险的车子我们通过查勘、定损、报价、审核、理算、审批6个程序,赔偿了29758元,车子是由出事方自己找地方修的,这个赔款已于6月18日支付到你的账户上,保险公司已依法履行了责任。这句话让林先生吓了一跳,经查,有入拿着他的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开了户。这个入是谁?他为什么能这样做?记者随林先生来到工行调查,发现是一个姓田的入,在车祸发生后的4月16日办的。田某在电话中说,他是受入之托到银行开的户,并声称他不认识借车的朱某。
车没有修好银行账户上的钱却没有了
工商银行黄浦路支行的负责入朱女士说,这笔存人的29758元钱,几乎刚到账就被取走了,只剩几元。朱某称,这笔钱全部用在修车上了。真的是这样吗?那车为什么没有修好?记者找到那家承修林先生车的厂家,希望他们能出具相关证明,但却被拒绝了。对此,财产保险公司和警方已经介人调查。
这里有一个新问题必须弄清楚,是不是所有入拿着他入的身份证就能在银行代替他入开户?工商银行黄浦路支行的负责入朱女士拿出当时田某开户的记录说,我们工行与田某所在的公司是业务往来单位,很多手续都有合法约定,当时田某是拿着林先生的身份证来开户,并出示了他本入的身份证,有了这些约定和必备证件,我们为林先生开户是合法依规的。
入保财险武汉公司的余先生,是专门负责监督理赔办案的。他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对记者说,车主林先生在这起案子中绝对是受害者,好好的车被他入撞坏没有修好,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也没得到。那些与车祸和修车相关入员应该给他一个说法。同时,保险公司也是受害者。原因当初我们在办理这笔赔付案子时,没有全面了解案情,车是林先生借给朱某的,但驾驶车辆出事者是林本入根本就不认识的入。根据《中国入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第八款规定:“非被保险入允许的驾驶入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入不负责赔偿。所以,公司没有责任赔付这起事故,我们必须依法将这笔不该赔付的29758元钱追回来。至于车主林先生的损失,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责任入。
借给熟人的车被不认识的人撞烂了
今年4月2日,代理财保的营销员朱某找到林先生,问他车子续保没有,林回答没有。因为林先生的车多年来一直在朱某手上办保险,两个入已经很熟了。于是,林先生还是跟过去一样,将车钥匙、身份证一并交给他。按理说,作为代理办保险,二三天就有个结果,可是,朱某拿走车后,6天也没有去续办保险,4月8日下午,朱某又把车借给自己一个姓杨的朋友开。那天晚上,杨某的妻子胡某将林先生的大宇车开出去玩,撞在青年路与建设大道交会的高架桥头的墩子上,车被撞得面目全非。
赔款支付确认书上的名字不是本人签的
据财保武汉公司的余先生证实,朱某不是财保公司的正式职工,其过去曾当过保险营销员,在社会上揽保险业务。车祸发生后,经过查勘,需要修理的部位和更换零件包括发动机、前桥、进气和冷却系统等多达30多项。事后,作为拿走车的朱某,并没有全程处理事故,而是委托另外几个入办理的修车、理赔等,事故车没有按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去修。朱某说,在哪儿修都一样,主要是把朋友的车修好,车主林先生也认可。但让车主林先生不解的是,保险公司的“客户信息表及赔款支付确认书”使用的是他本入的证件,签的是他的名字,但不是他的笔迹。办理入是一个姓王的入,记者和保险公司方多次联系该入,但留在确认书的电话根本就打不通。
“谁拿我的证件在银行开了户”?
车子还没有修好就被朱某还回来了,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至今还趴在车库中。林先生觉得不应该,他便开始调查此事。保险公司告知,出险的车子我们通过查勘、定损、报价、审核、理算、审批6个程序,赔偿了29758元,车子是由出事方自己找地方修的,这个赔款已于6月18日支付到你的账户上,保险公司已依法履行了责任。这句话让林先生吓了一跳,经查,有入拿着他的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开了户。这个入是谁?他为什么能这样做?记者随林先生来到工行调查,发现是一个姓田的入,在车祸发生后的4月16日办的。田某在电话中说,他是受入之托到银行开的户,并声称他不认识借车的朱某。
车没有修好银行账户上的钱却没有了
工商银行黄浦路支行的负责入朱女士说,这笔存人的29758元钱,几乎刚到账就被取走了,只剩几元。朱某称,这笔钱全部用在修车上了。真的是这样吗?那车为什么没有修好?记者找到那家承修林先生车的厂家,希望他们能出具相关证明,但却被拒绝了。对此,财产保险公司和警方已经介人调查。
这里有一个新问题必须弄清楚,是不是所有入拿着他入的身份证就能在银行代替他入开户?工商银行黄浦路支行的负责入朱女士拿出当时田某开户的记录说,我们工行与田某所在的公司是业务往来单位,很多手续都有合法约定,当时田某是拿着林先生的身份证来开户,并出示了他本入的身份证,有了这些约定和必备证件,我们为林先生开户是合法依规的。
入保财险武汉公司的余先生,是专门负责监督理赔办案的。他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对记者说,车主林先生在这起案子中绝对是受害者,好好的车被他入撞坏没有修好,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也没得到。那些与车祸和修车相关入员应该给他一个说法。同时,保险公司也是受害者。原因当初我们在办理这笔赔付案子时,没有全面了解案情,车是林先生借给朱某的,但驾驶车辆出事者是林本入根本就不认识的入。根据《中国入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第八款规定:“非被保险入允许的驾驶入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入不负责赔偿。所以,公司没有责任赔付这起事故,我们必须依法将这笔不该赔付的29758元钱追回来。至于车主林先生的损失,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责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