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估公司定损受质疑 保险预赔后便草草结案
阳光保险被投诉理赔不阳光
邵阳车主购买货车后,向阳光保险公司投保。2008年6月17日,该货车在株洲市炎陵县突发交通事故,撞上电缆后拉倒了电杆,车主估计损失在3。8万元左右。而阳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场后,指派的公估公司估价损失为2。2万元,于是预赔了1。6万元给车主。
5月28日,车主向记者投诉,称其对公估公司的定损不服,要求物价部门作出损失价值评估,而阳光保险公司在预赔后,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一拖近两年,并称已经结案,因此认为如此理赔很不“阳光”。
货车出险
5月28日,车主赵先生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他和另一名车主蒋先生等人合伙购买了一台凌宇散装物料货车,从事货运服务。
赵先生回忆说,2008年6月17日下午5时许,当货车行驶到株洲炎陵时,货车碰上电缆,电缆砸坏了一间平房,拉倒了一根电杆,而车载的6根电杆也受到损坏。
事故发生后,赵先生马上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保险公司派出的勘察理赔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在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车主不得已先行垫付了损失的全部费用,包括赔偿电信公司的光缆、电力公司的电杆和电线,以及赔偿砸坏的平房等,共计赔偿经济损失3。8万元。
但是,车主赵先生垫付的经济赔偿,并没有得到阳光保险公司的认可。勘察理赔工作人员随后向保险公司上级部门请示,上级部门随后要求由公估公司定损。公估公司做出定损,结果显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为2。2万元,这一结果与车主赔偿的金额差距较大。
邵阳车主购买货车后,向阳光保险公司投保。2008年6月17日,该货车在株洲市炎陵县突发交通事故,撞上电缆后拉倒了电杆,车主估计损失在3。8万元左右。而阳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场后,指派的公估公司估价损失为2。2万元,于是预赔了1。6万元给车主。
5月28日,车主向记者投诉,称其对公估公司的定损不服,要求物价部门作出损失价值评估,而阳光保险公司在预赔后,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一拖近两年,并称已经结案,因此认为如此理赔很不“阳光”。
货车出险
5月28日,车主赵先生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他和另一名车主蒋先生等人合伙购买了一台凌宇散装物料货车,从事货运服务。
赵先生回忆说,2008年6月17日下午5时许,当货车行驶到株洲炎陵时,货车碰上电缆,电缆砸坏了一间平房,拉倒了一根电杆,而车载的6根电杆也受到损坏。
事故发生后,赵先生马上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保险公司派出的勘察理赔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在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车主不得已先行垫付了损失的全部费用,包括赔偿电信公司的光缆、电力公司的电杆和电线,以及赔偿砸坏的平房等,共计赔偿经济损失3。8万元。
但是,车主赵先生垫付的经济赔偿,并没有得到阳光保险公司的认可。勘察理赔工作人员随后向保险公司上级部门请示,上级部门随后要求由公估公司定损。公估公司做出定损,结果显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为2。2万元,这一结果与车主赔偿的金额差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