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出了事故,车主手拿保单却未能保险
所属分类:
2013-9-2 11:34:39
加入收藏
12月21日,我的轿车出了事故,拨打95512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却被告知自己的汽车保险已被注销了,我的‘车险’截止到2008年12月28日24时才结束。无奈之下我找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因为业务员没有将保险金交到公司,所以不予赔偿。”无奈的韩女士只好投诉到了报社。
车主手拿保单却未能保险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韩女士,她在高新区一家公司上班,看着她的银白色别克轿车,韩女士说:“我已经连续四年购买 ‘平安保险’的车险了,通过95512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我认识了李澍,他给我推荐在他那里买‘平安保险’的车险,后来我同意了,交了5985元买了车险。”
记者看到韩女士手里的印有:中国平安的机动车辆保险证,NO.071700079098。记者看到两份保险单上面写着:强制保险1050元,保险单号21700003403510720550;商业保险4935元,保险单号21700003403010720864。保险日期:2007年12月29日零时至2008年12月28日二十四时。
韩女士手里还拿着由 “平安保险”出具的发票,保险单上面的经办人是王冬卉。
韩女士说:“拿到了保险单,我就以为自己的汽车已经买了保险了,也就没有多想。
今年12月21日我的车在高新区科技路上出了事故,当时我赶紧拨打95512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却被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我的汽车保险已经被注销了,这让我感觉有些茫然,我买的保险还没有到时间怎么就过期了呢?我竟然开了近一年没有保险的‘黑车’。”
保险公司业务员未把钱交到账上
韩女士说,我找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业务员没有把钱交到财务的账上,他们不予赔偿。无奈之下我自己花了2000元把自己的车和别人的车修理好了。我要求保险公司给我退保,但是他们说要我找到李澍,问李澍要钱。我找到了李澍,她给我了2000元钱,说剩余的钱2009年1月1日给我,结果到那天却打不通李澍的电话了。”
记者来到了位于含光路上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韩女士手里拿的这些保险单确实是我们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王冬卉已经调到其他地方工作去了,至于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还要问张娟,但张娟现在出去了,一时还回不来。
记者拨通了业务一部张娟经理的手机,张娟在电话里面说,李澍不是她们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王冬卉是她们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韩女士是购买的她们保险公司的车险。她们注销韩女士的车险,因为业务员没有把买保险的钱打到我们财务的账上,所以她们才不予赔偿。如果韩女士想要赔偿,只要韩女士拿来修车证明和当时的事故照片,就可以了。想要退保,让韩女士去找李澍要钱。
对于张娟所要的事故照片,韩女士说:“事故较小没有报警我们协议处理了,我又不可能随身带着照相机拍照片,事故发生后就想着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随之被告知我的保险被注销,现在从哪里去找照片呀!我买的是‘平安保险’的保险,我只能找平安保险公司。”
李澍我是修车厂的
随后,记者拨通了李澍的手机,记者先装作一位要买保险的市民。
记者:是否可以在你这里买到“平安保险”的车险?
李澍:是的。
记者:你是不是“平安保险”的业务员?
李澍:不是,我是修车厂的。你需要什么时间买保险,我让业务员给你打电话。
记者亮明了身份,问他不是业务员怎么能开出保险单,李澍回答道:“我现在在外地,正月十五过后我就回来了,然后给她退钱。”
■律师说法保险公司有责任
针对这件事情,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的甘军律师认为:保险公司是有责任的,合同、票据上有公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收到业务员的钱,是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投保人没有过错,签订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保险公司和业务员之间的关系是内部问题,不能对抗善意投保的第三方,因此在事故出现后,保险公司应该理赔,没有理赔就是违反了双方约定,就是违约的。如果出现违约,对于损失投保人可以要求赔偿,甚至可以要求退回所有保费。”
车主手拿保单却未能保险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韩女士,她在高新区一家公司上班,看着她的银白色别克轿车,韩女士说:“我已经连续四年购买 ‘平安保险’的车险了,通过95512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我认识了李澍,他给我推荐在他那里买‘平安保险’的车险,后来我同意了,交了5985元买了车险。”
记者看到韩女士手里的印有:中国平安的机动车辆保险证,NO.071700079098。记者看到两份保险单上面写着:强制保险1050元,保险单号21700003403510720550;商业保险4935元,保险单号21700003403010720864。保险日期:2007年12月29日零时至2008年12月28日二十四时。
韩女士手里还拿着由 “平安保险”出具的发票,保险单上面的经办人是王冬卉。
韩女士说:“拿到了保险单,我就以为自己的汽车已经买了保险了,也就没有多想。
今年12月21日我的车在高新区科技路上出了事故,当时我赶紧拨打95512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却被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我的汽车保险已经被注销了,这让我感觉有些茫然,我买的保险还没有到时间怎么就过期了呢?我竟然开了近一年没有保险的‘黑车’。”
保险公司业务员未把钱交到账上
韩女士说,我找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业务员没有把钱交到财务的账上,他们不予赔偿。无奈之下我自己花了2000元把自己的车和别人的车修理好了。我要求保险公司给我退保,但是他们说要我找到李澍,问李澍要钱。我找到了李澍,她给我了2000元钱,说剩余的钱2009年1月1日给我,结果到那天却打不通李澍的电话了。”
记者来到了位于含光路上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韩女士手里拿的这些保险单确实是我们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王冬卉已经调到其他地方工作去了,至于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还要问张娟,但张娟现在出去了,一时还回不来。
记者拨通了业务一部张娟经理的手机,张娟在电话里面说,李澍不是她们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王冬卉是她们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韩女士是购买的她们保险公司的车险。她们注销韩女士的车险,因为业务员没有把买保险的钱打到我们财务的账上,所以她们才不予赔偿。如果韩女士想要赔偿,只要韩女士拿来修车证明和当时的事故照片,就可以了。想要退保,让韩女士去找李澍要钱。
对于张娟所要的事故照片,韩女士说:“事故较小没有报警我们协议处理了,我又不可能随身带着照相机拍照片,事故发生后就想着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随之被告知我的保险被注销,现在从哪里去找照片呀!我买的是‘平安保险’的保险,我只能找平安保险公司。”
李澍我是修车厂的
随后,记者拨通了李澍的手机,记者先装作一位要买保险的市民。
记者:是否可以在你这里买到“平安保险”的车险?
李澍:是的。
记者:你是不是“平安保险”的业务员?
李澍:不是,我是修车厂的。你需要什么时间买保险,我让业务员给你打电话。
记者亮明了身份,问他不是业务员怎么能开出保险单,李澍回答道:“我现在在外地,正月十五过后我就回来了,然后给她退钱。”
■律师说法保险公司有责任
针对这件事情,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的甘军律师认为:保险公司是有责任的,合同、票据上有公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收到业务员的钱,是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投保人没有过错,签订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保险公司和业务员之间的关系是内部问题,不能对抗善意投保的第三方,因此在事故出现后,保险公司应该理赔,没有理赔就是违反了双方约定,就是违约的。如果出现违约,对于损失投保人可以要求赔偿,甚至可以要求退回所有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