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全险’。为什么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在保险公司的订损中心、理赔大厅里,时常能听到类似的声音。投保车险本不存在所谓“全险”,它只是业务员为了吸引客户而“发明”的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全险”,实际上也仅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即便是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一位从事保险行业十年之久的资深人士,为车主揭示了“保险公司对您说不”的15种状况。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应对提示: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年审,避免由此造成的无谓风险。
2.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应对提示:无
3.精神损失不赔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应对提示:平安保险有针对精神损失的附加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应对提示:车主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修理厂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
应对提示:
车辆涉水时熄火,千万不能再着车。求助救援公司是避免损失的好办法。太平洋保险公司是京城唯一一家对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而且不需要额外投保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