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备受争议

 所属分类:  2013-9-4 10:20:35    加入收藏
实施近一年 交强险备受争议 有关专家呼吁保监会为费率厘定召开听证会
    
    据了解,去年7月1日起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然而,交强险实施以来备受争议,近期不断有人质疑,其未按“不盈不亏”原则厘定费率,成了保险公司获取暴利的工具。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车主意见,并向保监会提出了召开听证会的申请。
    
    据了解,按照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实行“不盈不亏”原则,与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业务实行分账管理、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统一实务操作。
    
    车主质疑:交强险产生暴利?
    成都车主张先生表示,以前车险保费一年才1200元,现在仅交强险保费就1050元,保额却只有6万元,他认为“交强险保费有很大的压缩空间”。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来看,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而这段时间,保险公司赔付不过130亿元,几乎才到保监会公布的218.78亿元的一半。交强险是否真有暴利之嫌?
    
    保险公司:交强险保障更充分
    就交强险与第三者险的保费和保额比较,成都某保险公司车险部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消费者交的第三者险保费是打折后的价格,而交强险不打折,所以表面看,交强险赔偿金额少了几万元,要交的保费却多了不少。其实,不能简单地将二者进行比较。从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看,交强险实行的是责任限额之内完全赔偿原则,而传统的第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赔偿原则;交强险除了受害人的故意行为造成损失不予赔偿以外,基本没有其他免责的事情,对被保险人的保障更为充分。
    
    成都保险业还有人士称,交强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赔付率相对低是一个特点。交强险设定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的赔付上限,也让赔付率得到有效控制。低赔付率有可能让交强险盈利。
    
    专家、律师:交强险费率应实行听证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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