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车辆出险后 保户如何报案?
所属分类:
2013-9-8 22:03:50
加入收藏
汽车保险正成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必须要接触的一项事物。如果车主对
车险相关常识不了解,有可能走入车险消费的误区,导致在投保时多花钱、出险索赔时多跑路。车险有哪些常见问题?本期保险大讲堂,永诚保险四川分公司相关专家将为读者解答。
为什么要为车辆购买交强险?
保险专家答复:
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尽管安全驾驶的警示随处可见,但车祸的发生仍不能完全避免,给肇事者和受害者带来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保障车祸中受害方的利益,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投保该险种,车辆就无法上牌和年审。而对于车辆的拥有者和使用者而言,如果为您的爱车投保了车辆保险,在出险后则可获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避免车祸或其他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投保车辆保险前后应注意什么问题?
保险专家回复:
1.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知保险公司;2.投保人切记勿对车辆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3.在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以及要求保险公司承保的各类车险项目等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方便车辆出险后驾驶人可以根据保险卡上登载的相关信息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5.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
保险车辆出险后,保户应如何报案?
保险专家回复:
1.出险后,保户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投保公司报案,并登报声明;2.报案的方式有:直接拨打投保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或到保险公司报案;3.报案需告知的内容:保险单证号码、被保险人名称、车牌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
2013年3月11日
私家车价值损失特约条款的两大内容 私家车价值损失特约条款是在车辆损失险基础上的附加险,用于保障新车在车辆意外中的价值损失。一般的保险公司往往要求车辆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基础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私人生活用车及行政用车方可特约本条款。当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特约了本条款的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损失时,保险人对由于车辆损毁引起的车辆贬值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修复费用大于或等于新车购置价的 10% (含 10% )时,按新车购置价的 10% 给予补偿;...
查看全文>> 集体拒保涉嫌 垄断“合谋”
出险次数多的车就应该被保险公司拒保吗?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大鸣表示,从表面上看,作为普通的商业合同,双方是自愿达成的,合同到期任何一方可以终止合同,保险公司有自主权。然而,保险行业在中国并非是纯粹的市场化运作,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如果因为出险次数多就被所有的保险公司拒保,那就涉嫌垄断行业的“合谋”。
毕竟,上“保险黑名单”与上“商业贷款黑名单”不同,前者有时并非主动,而后者则涉及个人信誉,应给予新手一些机会。可参考国际经验,对出险率高的车提高保费,而非集体...
查看全文>>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8日
交强险第三险同买 按交强险还是三者险限额先行赔付? 二审焦点:按交强险还是三者险限额先行赔付?
保险公司上诉至市中院,诉称:一审判决遗漏涉案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事实。肇事车辆在该保险公司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保险期限均为2006年9月12日至2007年9月11日止,交强险赔偿限额为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5万元。《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本案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车祸死者家属只...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