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车,车险也要跟着过户
上周二,杭州上塘高架,正在开车的朱先生听到手机响了。他低头扫了一眼,正巧前面一辆宝马X3急刹车,朱先生的雅阁车,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对方的尾部。由于撞车前,朱先生的车几乎没有减速,双方的车损有点大——X3的后保凹了一大块,雅阁连水箱都破了。
这辆雅阁,是朱先生在二手车市场买的。才买来十多天,就出了事故。令人更想不到是,朱先生在这次事故中负全责,可等保险公司到场,拿出车辆行驶证和保险单一看,发现雅阁车的车主和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个。行驶证上,确实是朱先生的名字。可保险单上,却是杭州一家公司,朱先生从没听说过。
初步估计,朱先生的雅阁,以及被撞的宝马X3,修理费加起来要超过1万元。上周四,朱先生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这笔修理费,他们是不会赔的——因为“车”、“险”对不上。对此,朱先生大呼“冤枉”。“买车的时候,二手车商明确告诉我,雅阁是保足了商业险的。可为什么真的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一句话就拒赔了呢?”给“汽车路路通”打来电话时,朱先生表示。
原来,朱先生这辆雅阁,之前属于杭州一家外贸公司。半个月前,公司老板把车子放到了二手车市场。摆出来没几天,就被朱先生买走了。卖这辆车的二手车商周先生称,交易的时候,双方只对车辆的所有权进行了过户,而交强险、商业险,则原封不动地交给了朱先生。
问题就出在这里:尽管雅阁的行驶证上,车主已经变成了朱先生。可保险单上,被保险人依然是那家贸易公司。无论是朱先生还是二手车商,都忽略了这一点。几年前,凡涉及到车主和被保险人信息无法对应的,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一律拒赔。后来,根据新保险法的要求,只要车辆的使用范围不扩大,就算车主和被保险人不一致,保险公司依然赔偿。“可朱先生这辆车,车主为个人,被保险人为单位,车辆的使用范围扩大了,因此做出了拒赔的决定。”保险公司理赔部的吴经理解释道。
最新施行的《保险法》有这样一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车主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表示“保险标的转让后使用性质等发生变化,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朱先生被拒赔,也正是这个原因。
车辆过户,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也是买二手车中除了要看好车况,剩下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办理过户手续了,而有些不懂车的朋友们为了节省费用忽略过户环节,运气好的车不出什么意外还好,要是运气不好,出点什么事故被警察叔叔抓到就麻烦了,罚款另算,关键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赔,不管多大损失都得自己承担,正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每辆汽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户口,就像我们人一样,汽车户口主要登记着汽车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关的一些车辆过户汽车参数。过户的汽车证明这台汽车属于你本人及没有肇事和违章,不过户一般车子有点问题,比如汽车肇事,没有参加年检,偷盗车辆,走私车辆等,不能按正常手续过户。
车辆由本市调至外地,需要改变隶属的车辆管理机关而办理的登记称为转籍。车辆转籍必须更换号牌和行驶证,且应该分别在两个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分别包含转出手续的办理及转入手续。
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责任划分,如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