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车辆购置税取消1.6l及以下排量车型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分类:
2013-9-15 16:03:01
加入收藏
相关行业报告提出在2010年度,我国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而在此之前的2009年度,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曾按5%的税率征收。实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期间,对于车企在小排量车型的销量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在今年购置税优惠减半后,已有不少车企表示库存压力加大,销量有所下降。而2011车辆购置税取消后,相信其销量将会进一步受影响。
2011车辆购置税取消
国务院正式发布了通知,2011车辆购置税取消1.6l及以下排量车型购置税优惠政策,届时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11车辆购置税取消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购置附加税=购车款/(1+17%)× 购置税率。
2013年4月30日
购置税优惠取消,将刺激年底小排量热销 不少汽车厂家认为,1.6升及以下车辆购置税2.5%的优惠政策在2011年很可能取消,国家会专注于节能汽车补贴政策的实施。
江淮乘用车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华表示,第四季度是传统的汽车销售旺季,加上消费者对于购置税优惠即将取消的预期,预计年底前小排量汽车的销售会出现一定的井喷行情。他认为,国家的购置税优惠等一系列政策两年来大大拉动了以自主品牌为主的中小排量汽车的消费,中国以年销1300多万辆的成绩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但是随之而来的道路基础设施跟不上和大城市拥堵现象,会让国家重新考虑拉动...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