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时效的介绍

 所属分类:  2013-9-18 11:41:21    加入收藏
  交强险理赔时效

     一、赔偿原则

     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赔偿时限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抢救费用支付

     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先行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参照本实务第三节二、三的规定执行。

     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不予以支付。

2013年3月18日

江西省车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启动
    买过车险的车主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投保交强险,不仅不同保险公司的费率浮动标准不一样,就算在同一家保险公司,也可能有业务员给出的不同标准,让人摸不着头脑。明年开始,这种情况将得到改观。2010年1月1日,江西省车险信息共享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行,通过平台实现交强险保费计算,并对交强险费率进行浮动控制,无论向哪家公司投保,标准就只有一个。   江西省车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启动   20日,记者在有关会议上得知,在江西保监局的积极推动下,由省13家财产保险分公司共同发起,省保险行业协会具体负责实施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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