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单独碎险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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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8 14: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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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
成都车主吴女士驾驶自己的
奥迪A6在盐市口路口正常通行时,突然有一辆电动车
违章横穿马路,吴女士紧急刹车,所幸无人受伤。但是其车窗玻璃却被放在车内中控台上的一瓶香水撞碎了。吴女士之前投有玻璃单独破碎险,但当她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拒赔了。吴女士很是不解,“为什么我投了玻璃险,却得不到理赔?当时负责和我签订合同的保险人员讲明只要玻璃破碎就可以获得理赔的呀!”
专家点评
车主在签订汽车保险合同以前,不但要注意保险条款的责任条款,做到心中有数,还要密切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关于玻璃单独险的合同条款,一般都列明,由于车自身的物品导致玻璃破碎,保险公司将不负保险责任。吴女士由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只听信保险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明就里才导致了此次误会的发生。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
在玻璃单独破碎险中不负责赔偿。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的玻璃是指风档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 如果车灯、车镜玻璃破碎及车辆维修过程中造成的破碎,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玻璃单独碎险生效条件一:非维修造成的伤害;如果你的汽车玻璃,是因为在送去检修、维修的情况下致使玻璃损坏的,是不能让玻璃单独碎险生效的喔。
玻璃单独碎险生效条件二:非天窗玻璃损失;如今的汽车很多都有天窗的,但天窗坏了,是不包含在玻璃单独碎险里面的。因为玻璃单独碎险只是保挡风玻璃和驾驶座旁的车窗的,并不包括汽车天窗。
玻璃单独碎险生效条件三:非玻璃贴膜损失;不少车主喜欢在车窗旁贴上玻璃贴膜,但是,玻璃单独碎险指出的只是汽车车窗玻璃,并不包括贴膜在内,因此,玻璃单独碎险生效是不包括贴膜损失在内的。
玻璃单独碎险生效条件四:非附加设备损失;很多车主喜欢在玻璃上添加一些电子产品,以显高档和实用,但在玻璃单独碎险生效条件中,是不包含赔偿这些设备的损失的。车主们也要留心喔。
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就如同为爱车的“脸面”买了一份保险,非常重要,故玻璃单独破碎险在附加险中也是一个极为常用的险种。不少车主习惯性地认为玻璃单独破碎属于车辆损失险范围,其实,如果没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是不能获得赔偿的。 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的是:所谓玻璃单独破碎险,即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单独破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车主在与保险公司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风挡玻璃或国产风挡玻璃选择投保,保险公司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013年7月18日
重复保险的效力认定与保险公司 如何理赔 江西某运输中心为其机动车先后向江西某市财产保险公司和某县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两份交强险,该投保车辆在湖南某地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对于重复投保交强险的效力问题,保险公司和诉讼中的其他当事人产生了分歧。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认为:重复投保的交强险均有效,两个交强险都应按最高限额赔偿。而某县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在某市保险公司投保在先,投保某县保险公司在后,基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不要重复投保”的规定,前一份保险合同有效,而后一...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0日
作为一般车主,我们应当如何选择车险产品? 这么多的种类,作为一般车主,我们应当如何选择车险产品? 从今年4月1日实行的新版行业条款,已经包含了上面讲的8个主要险种,行业条款使各家公司的保障和价格水平基本一致,只是略有差异。所以,客户购买车险产品时,主要还是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自身风险保障需求。比如驾驶技能、新车还是旧车、车辆使用频率等。而不必过度关注价格。最主要的是应当注重保险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能力。尤其是理赔服务,应当选择服务网点多,服务优质、便捷的保险公司投保。选 择有实力和信誉的保险公司,才能获得可靠、及时的保...
查看全文>> 车险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一定是要保的,商业险则根据你自己要求了,可保可不保。
商业险又分基本险和附加险。如果你选择了商业险,那么在选择基本险的前提下,才可能选择对应的附加险。
目前主要险种的配置如下:
车损险(不计免赔):附加险种为盗抢险(不计免赔),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不计免赔),自燃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附加险种为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
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
查看全文>> 2013年9月8日
验车遇到困难 竟然是交强险保单有问题 “各项手续都齐了,可为啥就是不给我验车呢?”
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来到本报记者部,诉说了他的烦恼。
今年年初购买了一辆农用三轮车后,李先生于今年3月份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东二环路营销服务部买了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办理过程中,李先生发现,在保单上的机动车种类一栏,工作人员为他填写的是“拖拉机”。明明是农用三轮车,怎么被写成拖拉机?李先生向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类农用三轮车在交强险保单上可以划到拖拉机一类,在验车过程中不会受到影响。李先生这才放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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