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在续保时 注意什么
张女士于2005年9月20日买了一辆新车,并随车一起购买了保险,一年内,车子没发生任何事故。2006年车险到期后,张女士忘了续保的事,直到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通知她续保时,她才想起来车险已过期。2006年10月10日张女士出差回来到保险公司办理了期限仍是一年的续保手续。
今年9月25日,张女士倒车时发生碰撞事故,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在处理赔偿时,以张女士的保单已经过期为由拒绝赔付。张女士记得自己去年10月10日投保的一年期车险怎么今年9月就已经过期了呢?查看保单时张女士才发现保单上的签单日是2006年9月25日,而不是10月10日!仔细询问得知,张女士去年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的经办人为了使两份车险有连续性,就把签单日填成了2006年9月20日,当时张女士也没有仔细看就将保单收起来了。
张女士稀里糊涂没看车险起保日期,缴了一年的保费却白白少了20天的保障,而事故恰恰出现这个漏掉的时间段,导致理赔不成。张女士找出了保险公司当时邀缴保费的收据,确认办理续保的日期是去年10月10日。
张女士拿着收据,找到车险专家寻求帮助。车险专家认为张女士投保了一年期的保险并且缴清了保费,而保险经办人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动了保险的起保日,导致保险期限缩短,不足一年,这对张女士来说明显有失公平。这样的情况投保人可以要求更正保险公司的保险期。另外,从保险公司经办人写错保险期限这个角度来看,这属于违反《保险法》规定的行为,保险公司要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全部后果,不能让投保人张女士来承担保险公司过错造成的损失。
购车族越来越庞大,保险专家提醒各位车主,无论是初保还是续保都要留意车险起止日期,以免给理赔埋下隐患,造成不必要的理财损失。
“以前,保险公司为争夺市场,大幅提高车险代理渠道费率,甚至一度提高到20%、30%左右。因此,许多老车主更倾向于通过中介办理续保。”一位多年经营车险业务的销售经理表示,随着去年监管部门加大车险中介市场整顿,车险中介给予车主折扣减少的同时,也丧失了大部分续保车主。
保险业内人士提醒车主:从慎重角度出发,还是提倡车主直接向保险公司或通过电销方式提请续保办理。电销在节约时间成本的同时,还可以比其它渠道投保费率优惠15%。
其实,对于投保车主来说,提前办理车险续保手续,可以避免车辆出现“脱保”的现象。平安太平洋车险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减少因“脱保”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平安电销坐席人员,将会提前45天通知客户续保金额、日期,方便客户可以提前办理续保手续。对于那些快到续保期的客户来说,都会收到平安电话车险的短信提示。这样,不但车辆有了安全保证,也为车主提供了安心的开车环境。
更为重要的是,车主及早办理续保,还可以避开集中续保的高峰期。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到,往往在车辆续保高峰期时,因续保人数较多,这会使得在资金转账过程中,由于时间、手续等因素的延误,从而导致车主续保业务无法及时办理,进而影响车辆的出行。
事实上,车主车辆的续保工作还是很有“讲究”的。由于续保拖延易引发不良后果,业内保险专家建议:续保宜早不宜迟。此外,车主续保时尽量“货比三家”,综合比较各种渠道以及各家公司的保险项目和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