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车主“遇事”等交警
多数事故并不通过快速理赔,车主观念存在误区。
根据九江市机动车刮蹭和相撞事故记录,九江城区每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为1000~1500起,而九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每天平均受理事故为10~15起,经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的事故案件不足三成。那么更多的车主选择什么方法处理事故?他们又为何不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经过多方走访发现,大部分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如果事故损伤较小,没有涉及人员伤害的,主要采取私了的方式,但其中原因各不相同。
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说:“事故发生后,如果主要责任在我,而且对方索要赔偿在1000元之内的,我会选择当时私了。对于我们运营车辆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而选择快速理赔之后,走程序需要一段时间,双方修车也要耗掉不少误工费。如果私了,我会将车辆开往较熟的修理厂进行维修,那样维修速度快,价格相对便宜,两两相比较还是私了相对划算。”
运营车辆对于理赔环节熟门熟路,他们选择私了的方式还能让人理解,但是对于不清楚理赔环节的车主们来说,他们选择私了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怕麻烦。
私家车主刘杰说:“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心里都很着急,肯定想早点了事算了,如果事故责任在我,对方索要赔偿不多的话,我就当场给他。因为不管是通过交警还是到快速理赔中心,我都要赔钱,如果私了就省去了中间环节,也少着点急。”
车主们的这种观念对吗?九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经理沈凯给出了否定的回答。沈凯说:“通过私了方式来处理事故,只能说明大部分车主在观念上还存在误区。因为只要是上了保险的车辆,不论是全险还是强制险等,如果是本人的责任,对方的理赔金额都有本人所承保的保险公司所支付,自己无需再支付额外的费用。如果私了,就等于重复花冤枉钱了。
而且快速理赔程序简单,耗时很少,对于怕麻烦之说,只能说明车主对于理赔程序不清楚,理赔意识还不强。”
七成车主“遇事”等交警
前天上午11点22分,在工农兵路二七路口,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违规压黄线后,与一辆面包车发生轻微碰撞。双方司机下车理论起来,因为此处前方就是红绿灯,车辆很快就排起了长龙。
数据显示,目前,武汉每天发生交通事故逾800余起,日均约500起轻微交通事故。但目前武汉13处快处快赔服务点日办理理赔事故仅150起左右,这意味着愿意“私了”的事故不足三分之一。
为什么“快速处理”不受欢迎?很多车主表示:“听说过,但对具体流程不熟悉”。几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说,受理的事故当事人中,绝大部分都是交警指引过来的。
现场,老司机王师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按照交强险浮动原则,一年内发生两次有责任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0%;而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可以依年头减10%至30%。如果自己没有责任,当然希望交警现场勘查、定责。另一位司机说,跟有些人讲不清楚道理,宁愿等交警来。
交警补充说,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在办理当年保险时,只购买了交强险。此外,出事的一方证照不全,未及时年审,又或者根本就是套牌车,如果到理赔服务点去就会露馅,不少人会借机溜走。这些做法让另一方司机都没办法“私了”,只能报案处理。
另外,“快速处理”不受欢迎还跟理赔点分布不均有关。目前,武汉13个快速处理服务点,有4个在武昌地区。而其他几个区,大多只有1家服务点,如车辆在光谷一带出事故,得跑10多公里才能到最近的洪山区南众快速处理服务点。
多家快速处理服务点负责人表示,对快速理赔要加大宣传,还应充分考虑司机的实际感受,从细节上加以完善,只有司机确实觉得方便放心时,才能真正让这一快速处理机制快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