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所属分类:  2013-9-23 19:27:30    加入收藏
中国保监会28日向社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简称“交强险条款”)。

  根据该条款,投保人签订交强险合同时,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条款中载明,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条款明确表示,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以下四种: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条款亦载明,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2013年7月17日

平安车险上海定损点大盘点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 1988 年 3 月 21 日的深圳平安保险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总部设在深圳。 1992 年 6 月 4 日,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1997 年 1 月 16 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司完成分业重组,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