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 上年度出险提前续保多掏700元
张女士的车险是每年9月30日到期,去年9月中旬的一次刮蹭,却被保险(和讯放心保)公司算在了去年9月30日之后保单投保年度中。张女士发现,正是这次理赔记录,让她今年提前1个月续保时多付了700元。
车主反映 理赔记录算法有误
2011年9月24日张女士在阳光保险公司投保车险。2012年9月初,张女士提前一个月续保,当时她第一年度只有两起理赔记录,依照规定新一年度保费应延续上年保费3700元。“当时保险公司承诺新保单的生效日期依然是9月30日。”张女士说。续保后没几天,张女士停车刮蹭车身,她觉得这次刮蹭属于第一年度,不影响新一年度的理赔记录。
今年上半年,张女士发生3次刮蹭事故,但前天张女士续交2013至2014年度保费时被告知,2012至2013年度有4起出险记录,其中包括去年9月中旬那起刮蹭。按照阳光保险的算法,上一年度理赔4次,2013至2014年度续保需缴纳4400元。
张女士认为,去年9月中旬的刮蹭事故应算在2011至2012年的保单中,不该记录在2012至2013年的保单中,阳光保险的做法是霸王条款。
保险回应 怕被车主“钻空子”
记者致电阳光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10,工作人员解释,保费与出险次数挂钩,出险越多来年保费越贵。如果不把提前交保日期内发生的事故算入来年保单,有些车主就会钻这个空子,集中在这个时段理赔,而不用担心来年保费增加。阳光保险工作人员承认,张女士的情况有些吃亏。不过,这是公司规定,没有办法。
律师说法 保险公司明显违法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兰玉梅律师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车主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公司与车主形成合同关系,并明确约定了保险期间,双方均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张女士与保险公司先后存在3份保险合同,去年9月中旬的事故发生在第一份合同的保险期内。保险公司单方将保险事故算入事故发生时尚未生效的第二份保险合同期内,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侵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车主可以通过诉讼来要求保险公司返还多收取的700元保费。
2013年3月26日
车主与保险公司就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 近日,车主楼先生向记者投诉称,珠海一保险公司在汽车事故理赔过程中,出尔反尔,承诺赔偿金额与实际核价相去甚远。日前,记者到保险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进行了采访。
法拉利赛车不慎受伤
据楼先生说,他在2008年7月份为自己的座驾一辆法拉利430赛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全险,金额最高达300多万元,保险期限从2008年7月8日到2009年7月7日。今年1月12日,楼先生驾车在情侣路过减速带时不慎将前保险杠、底盘底板、后导流板损坏,经法拉利4S店估价,总损失(含人工费)达18万元。事故发生后,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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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网上购买车险产品需要注意的事项 现在很多车主都非常流行网上购买车险,因为网上购买车险既便宜有方便。所以广大车需要知道网上车险怎么买。许多车主认为,买保险就是买放心,不过并非每个买了保险的车主都能顺心。由于一些车主购买保险马虎操作,没有留心各项细节,在理赔时引来不少麻烦。业内人士提醒,购买车险时车主应多看多查,以防上当受骗。
核身份:车主购买车险时,最好到固定的保险销售网点购买,同时要查看对方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如果直接和保险代理人购买车险的,也要向保险公司核准其身份。目前市场上一些不具备代理保险资质的机构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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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车险公司赔付速度“时间”PK 赔付速度“时间”PK
中国保监会去年下发通知,要求从2009年11月1日起,车险理赔款全面实施“零现金”:除被保险人特殊要求领取现金外,各公司车险赔款一律采取转账、汇款、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在车险赔付速度方面“时间战”升级。太平洋保险要求查勘定损到达事故现场的速度要主动接受客户的计时监督。大地保险的一线人员全部装备PDA设备,实现查勘定损的最快速度。
广东保监局最新数据显示,2008年广东省车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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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上月开车,追尾了一辆货车,事故认定小刘负70%的责任,小刘在开心保留言咨询,交强险理赔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先来看看交强险理赔程序是什么。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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