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交强险价格简介
货车交强险价格
根据2008年保监会通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营运货车和特种车的交强险费率如下:
营业货车:
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元
营业货车2-5吨 3070元
营业货车5-10吨 3450元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元
特种车:
特种车一 3710元
特种车二 2430元
特种车三 1080元
特种车四 3980元
货车交强险赔付有多少
事件:赵某违法驾驶小货车出了车祸
争议:保险公司认为赵某无照驾驶,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免赔
拿着H证的驾驶员去驾驶小货车,结果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小货车驾驶员驾驶非准驾车型出车祸,保险公司是否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交通事故理赔争议纠纷案在杭州还是首例。昨天,杭州萧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此后,交警部门认定赵某和任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该小货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是赵某并没有驾驶小货车所需的C照,而只有能驾驶小型拖拉机的H照。因为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某的家属将赵某、小货车车主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杭州萧山区法院,要求赵某赔偿11.7万元,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5万元。
保险公司能否在此案中免责?
赵某驾驶的车辆和准驾车型不符,保险公司是否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成了保险公司和原告之间的争议焦点。
保险公司认为,赵某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这相当于无驾驶资格。尽管他驾驶的车辆在其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但属于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不能免责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013年4月25日
车险“足保”不可理解为“高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