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更合适经常出差人士
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体残疾的,按保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180天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果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3、 给付保险金额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
投保“团意险”应注意哪些事项?
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这里就日常容易忽视、并可能因此引起纠纷的几个有关事项进行重点提示。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二是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三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太平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更合适经常出差人士
王先生是一位经常出差的职业经理人,由于经常乘坐飞机,他每次都是到机场才匆忙买一份航空意外险。业内人士表示,像王先生这样每次买一份意外险既麻烦又不划算,经常出差在外每天要和各种交通工具打交道的成功商务人士完全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
如果出差时经常要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如果本身没有投保任何其他意外伤害保险,可以选择保障相对全面的意外险种(同时含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及其他意外伤害保障),保费不贵,都在百元左右。不经常出差的人士,偶尔出差几天,可以选择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一般保障7-15天的短期交通意外险,保额相对较高,保费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
记者查看了几家知名保险公司在网上的交通意外险报价并作了对比,发现太平洋保险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不错的选择,只要花上50元或100元(含意外医疗保障),就可以安享为期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放心出差到国内各个地方。在保险期间内,如果因乘坐约定的交通工具(有自驾车、乘坐非客运机动车、乘坐客运机动车、乘坐客运轨道交通、乘坐客运轮船、乘坐飞机六类可供选择)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烧伤及医疗费用支出(仅限100元办),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额最高可达到50万元,目前网购相关产品还可享受七折优惠。此外,对于选择单次购买航空意外险的旅客来说,太平洋产险推出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网上购买只需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