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三马卖保险”

 所属分类:  2013-10-15 21:19:03    加入收藏
前一段时间,腾讯CEO马化腾、阿里巴巴前CEO马云以及平安保险CEO马明哲计划合作建立网络保险公司,外界称之为“三马卖保险”。正如他们预言,保险市场也的确朝着网络化方向快速发展,但是网络保险市场初期还需要更多监管才能健康良好地发展。
      记者从淘宝车险频道获悉,借着淘宝网平台,很多保险公司正在以返现金或优惠券的形式进行车险促销,如天平车险推出满立减活动,投保车险满1200元立减100元现金,满2400元立减200元现金,以此类推最高减500元。而阳光车险也毫不逊色,提出满1500元立减100元上不封顶活动,平安车险、太平洋车险、大地车险等也在淘宝平台上以类似的手段进行促销。
      与淘宝网不同的是,在网易车险频道售卖车险的保险公司则是以赠礼品和话费的形式进行促销,人保车险送乐扣杯、太平洋车险送灭火器,阳光车险和大地车险更是大方地送出1400元的平板电脑,除此之外网易还会对线上支付的客户赠送话费、现金卡、行李箱等。
    《保险法》第116条和第131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但是,为了达到业务竞争和占领市场的目的,个别保险公司业务员或者中介机构往往将本来属于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劳动所得佣金部分或全部返还给了消费者,车险返佣的行为不但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损坏了保险业形象,同时也会使被保险人的服务质量受到影响,损害了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长此以往,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阻碍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表示,对于此种屡禁不止涉嫌违规的现象,监管层也为此伤透了脑筋,尤其这种无序竞争很可能会导致一些中小公司在非理性让利过程中不堪重负而被淘汰,而仅从监管条文上约束又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因此寄希望于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方案出台能够做到既照顾到中小公司的利益,又能够符合市场竞争的规律,以此消除车险销售无序竞争的局面。

2013年4月15日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谁
    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如果没有客体,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   根据《保险法》第11条的规定,保险的对象是保险标的,但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并不能保障保险标的的本身不受损失,而只是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在该保险标的上得到法律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不受损失。因此,保险标的本身不是保险合同的客体,只有依附其上的保险利益才是保险合同的客体。...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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