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遭受暴雨袭击 车辆涉水如何理赔
面对暴雨造成的巨大损失,我们在检讨城市排水设施不足等问题的同时,应更多关注灾害善后事宜,特别是与广大车主利益直接相关的车辆保险理赔环节。
现实情况是,车辆保险行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抗灾作用,问题主要来自车主和保险本身两个方面。
就车主方面而言,不少车主只投交强险,不投涵盖“暴雨”险情的车损险等商业险,更别提比较特别的涉水险。由保险意识不强所引起的不投保,或者投保不足,直接导致大批车辆无法进入保险范围,进而大批车辆的损失只能由车主本人埋单。
车辆保险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导致本应得到保险理赔的车辆不获理赔,或获赔不足,这又反过来导致更多车主放弃车辆商业保险。具体来说,车辆保险本身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保险法规粗糙,缺乏对具体问题的详细规定或指引。就以暴雨问题为例,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保险合同中,一般都涵盖因“暴雨”导致的车辆损失。但是,何为“暴雨”,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比较合理和科学的处理原则,应该是在保险法规或规范中,直接明确保险法意义上“暴雨”的判定标准。比如,在多长时间内降水达到多少毫米,即属“暴雨”。
我们知道,气象学上对“暴雨”有认定标准,但这个标准在保险法上可能不宜直接套用。因为像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不同区域的降水会存在较大差异。考虑到举证难度,此种情形下应尽量照顾车主。比如,气象部门若认定全城暴雨,则无需进一步考证车辆所处具体区域的降水情况。但在气象部门未认定的情形下,若车主可提供车辆所在区域瞬间大量降水、积水证据的,也应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暴雨”。
二是保险条款模糊,为少赔、拒赔甚至诉讼争议埋下伏笔。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条款可能有所区别,但一般而言,保险条款中使用法律术语偏多,对问题的描述也以抽象概括为主,而对具体问题又缺乏详尽解释和说明。仍以“暴雨”为例,车损险一般都认可“由暴雨导致的车辆损失应予赔偿”。但如何判断车辆损失系暴雨所致?对此通常没有明确标准。此种情形下,在车辆受损时,车主便处于较为不利的境地,保险公司可很轻松地质疑车损与暴雨无关。车主若想主动证明,就需要以较大成本启动技术鉴定,而法院通常又只认可由法院指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这就导致,一旦发生争议,几乎没有协商余地,诉讼在所难免。
三是保险理赔障碍多、态度差,该赔不赔等不合理情形多发。保险业的一个普遍特点是,销售保险时态度好到爆,理赔时态度却弱到爆。客观地说,保险公司对无理索取保金的行为予以拒绝,既是维护其自身权益,也可说是在变相维护其他投保车主的权益,因此应予支持。但现实中,也有不少理赔案件存在恶意拒赔的情况。
四是保险业监管不力,对保险业中的不规范现象未能及时有效治理。
“涉水损失险”作为附加险种,该险种的理赔要根据车辆损失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在车子浸水后没有再次造成其他人为损坏,车损险可能赔偿一定的维修费用;如果车主再次发动了引擎,导致发动机二次损毁,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表示,事实上,在一般日常业务受理中,真正购买“涉水险”险种的车主并不多,因为许多人以为所购买的车辆全险中已囊括了“涉水险”。但其实,车损险中发动机的赔付属于另一种附加险种,购买该险种需另外付费,具体保费额也要根据车价来定。
吴律师解释道:“这就是为什么那些买保单的销售人员总是怂恿我们把所有的险种买齐的原因了。”
“比如车玻璃这些,一般人都不会上附加保险的。但是我们都知道大城市交通拥堵纷杂,哪怕是车子停在那里而被擦到的情况也算是正常现象。”曾在美国交流学习的吴律师指出,上特殊险种在国外十分寻常,不过中国人近几年的保险意识也愈来愈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