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简介和特点

 所属分类:  2013-10-21 14:30:38    加入收藏

交强险简介和特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交强险的限额

交强险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参照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计算方式

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最后,由于交强险是一种强制险种,所以保险公司几乎不依靠价格竞争来争取客户,只能通过完善服务从而体现对投保人的厚爱同时赢得投保人的信赖,平安车险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多年积累的专业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为车主投保人提供最优质的一站式贴心服务,以此回报投保人的信任和厚爱。

2013年6月26日

车辆“全保”保的并不是全部险种
     当今社会,快节奏的生活需求,造成人们往往在买车时就顺带将车险一起办了,很多人在办理车险的过程中,因店方人员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上的薄弱或说话技巧中有意识的规避重要内容,致使车主最终没能弄清所买险种的实质,后果很可能是自己实际买到的车险无形中已被“掉了包”。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市民陈女士自己买车时明明委托4S店办理了“全保”,但当车辆被盗后才发现,车辆“全保”保的并不是全部险种。   半年前,陈女士购买了一款20余万元的汽车,半年后被盗,经过3个月的公安侦查期仍未破案。因该车投有盗抢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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