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做“甩手掌柜”选购车险注意事项

 所属分类:  2014-4-27 18:12:47    加入收藏
    相信有用车经验的车主都能感受到,这两年车险的销售渠道非常多样化,购买便利度进一步增加,车主无论是通过车行还是保险公司的电销人员,都能获得良好的服务与规范的报价。然而也有车主提出困惑:保险公司每年给自己提供的报价方案都差不多,这种“大路货”无法满足自己的个性化需求。

  为此,记者采访了在保险行业浸淫多年的专家,综合他们的经验为大家讲讲车险选购的技巧。我们也建议车主在投保时切莫做“甩手掌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保险公司,确定投保险种,在发生特殊意外时,理赔才能更轻松。尤其是一些车险在选购与理赔时的“游戏规则”,你更是应该提前了解。

  提前续保再出险

        理赔记录仍在案

  案例:按现有保险法的规定,车主一般可提前三个月为车辆续保,不必等到保险周期结束再购买保险。

  张先生爱车的保险在4月底到期,他上月在车险代理人员的建议下,提前为爱车续了保。“当时代理人员表示,我的车辆在一年内已发生了二次意外,如果再出现一次事故,就会影响费率,所以建议我尽快购买下一次的保险。我觉得有道理,也就同意了。”

  可是在最近,张先生的后车门被划伤,想到自己购买了划痕险。他便打电话报案,希望在这个理赔周期结束前完成理赔手续。

  “我原以为,车辆的保险4月底才到期,这次出险与下个投保周期无关。可是理赔人员告诉我,本次划痕虽仍可以4月底才到期旧保单出险理赔,但本次理赔记录仍会计入新的投保周期上。”这意味着,提前购买的新保单还没开始生效,就已有了一次理赔记录在案了。

  听到这些后张先生心里很不舒服,觉得自己提前续保并没有好处。“今年我已无法享受7折费率了,4月后如果再出两次险,明年的车险费用可能还要增加。如果之前了解这些情况,我就不需要那么急着续保了。”

  分析:张先生这个案例很普遍。在车险即将到期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促销方案来吸引车主提前投保,而减少出险次数、享受更大折扣,是销售员的常用推销手法。这个时候车主就要权衡其利弊后再作决定。

  在一年内出险1-2次,车主投保时所享受的保费折扣是一样的,大部分保险公司规定都是7.7折,3次的费率则调到9折,出险4次后车主往往需要按原价购买保险,5次的话车险费率为1.2倍左右。

  假如车主在本投保周期的前九个月中已出险三四次,一旦出险次数达到5次,就会被保险公司当作高风险客户,费率将涨至1.2倍,那么提前购买车险确实可规避一些风险,并将当年的续保费用降低。

  假如车主在前九个月只出过1次险,考虑到未来3月连续出两次意外的几率不是太大,费率则不应成为影响投保的因素。

  上述张先生的案例比较有代表性。其提前续保后,车辆再次因为剐蹭而出险,然而他已经提前购买了车险,因而此次理赔出险并未能对其续保的费用造成影响,只会对其下一次续保构成影响。简而言之,对张先生而言,此次提前续保确实让他节省了一些开销。

  保单价低未必好

        服务优劣更关键

  案例:梁小姐的车辆已用了一年,去年11月她打算为车辆重新投保,有好几家保险公司都给她提供了报价。仔细对比之下,梁小姐觉得人保、平安与太保这三大保险公司的费用都略高一些,于是投保了另外一家名气不大、但她感觉服务不错的公司。

  买车不久,梁小姐在深圳驾车发生追尾意外,她觉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较为明确,赔付也很合理。可今年1月她到汕尾出差时,问题就出现了。

  那天傍晚,她的车撞到一块大石头后无法启动,梁小姐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在事故所在地没有理赔点,需联系第三方公司帮忙,无法马上赶到现场为梁小姐的车辆提供救援、定损服务。

  梁小姐只好拨打车行热线电话,车行为她联系了当地同一品牌的车商,等了2个小时才有拖车到现场。

  保险公司在当地没有定损点,虽然理赔人员表示可委托第三方公司在汕尾为车辆定损并维修,可由于这次事故严重,流程相对复杂,维修期肯定也很长,所以梁小姐决定直接把车拖回深圳定损。

  分析:尽管很多保险公司都承诺一旦发生意外可全国通赔,但各家公司异地出险的服务水平却参差不齐。

  一些小型保险公司在各地的网络覆盖情况不一样,在没有设理赔点的地方,一些小的保险公司往往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查勘、定损工作,相对来说,其服务水平与时效可能会因此大打折扣。另外,这些保险公司在不同省份的理赔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容易导致纠纷。

  若车主经常需要驾车出省或到一些偏远乡村,建议尽量在一些大型的保险公司投保,它们的异地理赔便利度会更高。

只买“盗抢险

        加装设备难获赔

  案例:小叶有着良好的保险意识,她每年都按保险人员的推荐,为车辆购买各种险种。今年3月初,她的爱车被偷了,于是她同时往保险公司以及公安部门报案。

  幸运的是,虽然找不到小偷,但公安机关为她把车给追回来了。可当小叶看到爱车时,却悲喜交加:车上的门已打不开了,加装的脚踏板、导航、音响都出现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考虑到车辆失踪一个多月,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小叶无从了解,因而对车辆的安全性能不太放心,希望把车辆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她的损失,包括导航、音响以及车上相机、电脑的费用。

  然而,她并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支持。保险公司表示,车主可选择将车开回去,公司支付车门、车上方向盘等部件的维修费用,但导航、音响属于加装件,相机、电脑属于车上用品,不在盗抢险赔付范围内;假如车主不要这辆车,保险公司愿意收下这车,并按盗抢险的规定来赔付车主的损失。

  “我把所有的险种都买了,车上的脚踏板、导航、音响等配件花了我三万多元,相机、电脑也值一万来元,为啥一分钱都不赔我?”小叶一直觉得很不公平。

  分析: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是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按照车险合同规定,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两种,一是全车被盗窃、被抢劫引起的损失,二是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车辆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小叶的车辆通过公安机关追缴回来,因此盗窃事件确实存在,车辆的维修费用在车损险范围内赔付。

  如果车辆追回来前,保险公司已结案并把赔款打给车主,那这车的所有权就属于保险公司,否则车主可选择要车还是要赔款。但遗憾的是,车上的改装件、加装件,相机、电脑等车上用品都不在盗抢险赔付范围内,这些损失只能由车主自掏腰包了。

  很多SU V车主在购车后会加装行李架、脚踏板、导航等装备,据资深理赔人员介绍,如果车主希望车辆被偷后这些物件的损失也由保险公司赔付,可投保“车上附加设备险”,至于相机、电脑等物品则无相关险种可投,车主需要自己小心看管。

  没买“不计免赔险”

        赔付金额会“打折”

  案例:大牛刚买了一辆二手车,在他看来,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都差不多。因此当几个保险人员向他报价的时候,他选择了其中一份最为便宜的保单。

  上个月大牛在倒车时,车辆尾部撞倒栏杆,在这个事故中他是全责方,事故过程简单、责任明确,可没有想到最后他只得到八成的赔付。


  在理赔人员的提醒下,他查看了自己的保单,才发现保单上少了一个很重要的附加险:不计免赔。由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全车盗抢险几个险种都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为此,这一次意外最后被扣除了20%的免赔率。

  “我不应该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事令大牛检讨自己的疏忽,相信未来在投保时他会认真了解各种保险条款。

  分析:有些车主对保险的认识还不够全面,而复杂、枯燥的车险条款会令初次购买保险的人望而生畏,部分消费者会像大牛那样忽略了不计免赔险,还有的以为车辆的所有损失都可由车损险支付,并不清楚车身划痕需要由划痕险来承保。因此,不少新车主容易把注意力放在价格上,而忽略了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

  建议大家在选购保险时,不妨多向身边的车主请教,根据自己的行车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再次特别建议各位车主,条件允许的话,不妨尽量加大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这样发生意外时才能最大程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2013年3月24日

全部损失包括哪些内容
    全部损失包括哪些内容。 答: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汽车全部损失或灭失;使保险汽车恢复原状所需的修理费用数额达到新车购置价扣除折旧后数额的四分之三以上视为推定全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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