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责任险
基本内容:
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以及动物走失、飞失;
(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四)车载货物自车上掉落造成保险车辆及货物本身的损失;
(五)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
(六)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赔偿限额:
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赔偿处理:
(一)车上人员伤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如果出险时车上实载人数超过核定载客数时,保险人按投保座位数与实载人数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三)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基本险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相同。
案例:
车主驾车遇难能否要求理赔责任险
案情:古英(化名)是义乌市苏溪镇人,家有60多岁的父母和读书的两个孩子及其在家务农的妻子,一家五口主要靠古英开自备桑塔纳轿车载客维持家用。
车上责任险
2003年11月21日,古英将其所有的桑塔纳轿车向金华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基本险和附加险中的车上责任险(车上座位)每座2万元,保险期限自2003年11月22日起至2004年11月21日止。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2004年3月28日晚,古英因雇车人要求驾驶已投保的桑塔纳自备轿车,从义乌苏溪到东阳江北街道办广福路南侧,于车内遭犯罪分子抢劫杀害。
2005年4月19日,古英的法定继承人以古英已投保驾驶员座位险2万元为由向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理赔。金华某保险公司认为,古英在车上遭抢劫遇害,不属于车上人员险,保险人不应承担责任。
原告认为,车上责任险是按座位收取保险费的,不管是谁坐到车上,都应承担保险责任。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上时,应视为车上人员,属保险责任范围。即只要在保险车辆使用过程中造成车上人员人身伤亡,保险人就应在保险限额内计算理赔。
车上责任险
保险公司认为,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责任险的一种。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因此被保险人本人的人身发生损害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人身损害不属于第三人所发生之损害,只能通过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加以填补,并非责任保险填补的对象。
评析:保险法第5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古英与金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财产保险合同,属责任险范畴。根据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古英与金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也明确了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是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金华某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应为投保人古英对他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被保险人古英的人身遭受损害,不属于第三人所发生之损害。故本案古英的意外身亡,不属古英与金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不应承担责任。
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1、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保额如何确定
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 。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3、关于保险赔偿
(1)赔偿项目: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具体费用包括: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2)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4、常见除外责任:
(1)驾驶员紧急刹车造成乘客伤亡,该不该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车与车发生碰撞导致司机、乘客的意外伤亡,如果您投保了车上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紧急刹车导致的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2)我投保了车上责任险,车上3人受伤,保险公司为什么只付了1个人的赔款?
因为在车上责任险在投保时,必须指明投保座位数,在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仅承担投保座位数以内的责任。所以,如果您只投保了一个座位,不管出事时几人受伤,保险公司只赔偿一个人的损失。
投保座位数:
车上责任险的投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选择座位投保,一种是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前者的费率一般规定为赔偿限额的0.9%,后者为赔偿限额的0.5%。小章以前是按照核定座位数的方式来投保的,所以应该缴
产生责任险
纳的保费是250元,计算公式为1万元×5×0.5%。而这次,小章是按照选择座位的方式投保的,保额没有变,还是1万元,座位数为两个,所以计算公式应该是1万元×2×0.9%,最后结果为180元。用这种方式投保,每个座位的保费相当于90元。
车上责任险
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按照类似的方式来设定车上责任险条款的,但也有保险公司的条款有所不同,值得投保人关注。例如,平安保险公司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虽然也采用两种方式承保,但这两种方式和其他公司有所不同。投保人可以按照驾驶员责任投保,也可以按照乘客责任投保。驾驶员责任承保风险比较大,费率为0.9%,乘客责任承保风险比较小,费率为0.5%。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车上责任险,缴纳的保费就要少一些。这两个座位的保费分别是:驾驶员座位90元(1万元×0.9%);乘客座位50元(1万元×0.5%),共计保费为140元,可节省40元保费。
注意事项:
车上责任险比较复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员紧急刹车造成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是因为车与车发生了碰撞导致死机、乘客的意外伤害,车上责任险才能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投保车上责任险时,必须指明座位数,且不超过车辆核定的座位数。如果您只投保了两个座位,但是却有三个人受伤,那么根据保险合同,你也只能获得两个人的赔偿。
车上责任险性质:附加险
更多车险:
不计免赔率
交强险
不计免配额
自燃险
第三者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