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过一则新闻,一位北京车主与一辆三轮相撞后,主动要求承担全部责任,对于一个本身没有任何责任却要主动承担的人,大家都充满了疑问。后来,经过对车主的询问才知道他之所以那么做,是与保险理赔有关系的,事故对方显然并没有多少赔偿能力,作为车险事故的无责任方,保险公司也会因为无责不赔条例拒绝理赔。车险理赔无责方的理赔问题一直让车主非常困扰,车主购买车险的最终目的便是为了求偿,而无责任事故的发生,并不是车主可以预料或是避免的,事故发生后,车主受到了损失却无法获得赔偿,着实加重了车辆事故带给车主的苦恼。
无责不赔条款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条款,免责不赔是对车险理赔无责方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种条款只能让车主对车险望而却步,在理赔效果无法保障的情况下,车险可以说是毫无意义。为了车主的利益,为了车险市场的发展,国家终于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优化,决定取消无责不赔条款,而改为推行代位求偿政策。新政策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车主损失,且不愿或是不配合赔偿的,车主所在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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