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面临困难
针对不责不赔条款,中国保监会提出的解决方式是代位求偿。也就是说,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无责一方可将追偿权转给己方保险公司,由己方保险公司垫付赔偿款、并向肇事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
事实上,这是一种无责代赔的折中方案,既照顾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完全否定原有的保险条款设计。
问题在于,无责代赔要想真正落地也面临困难。
代位求偿对车主来说求之不得,但保险公司操作起来会颇为头疼。如果赔款能够从责任方追偿回来,会增加经营成本,甚至产生法律诉讼费用。而更让保险公司无法乐观的是,大部分赔款可能是追不回来的。因为,保险公司所代追的赔款,主要出处是全责方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而实际上这一险种的投保率非常低。拿我省来说,2011年,全省未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机动车保险客户,占全部客户近60%。在这种保险不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要想追偿,只能一次次去打官司,如果遇上老赖,成功率会大打折扣。
在不适用“互碰自赔”的情况中,单方全责事故的解决办法,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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