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后,“拼车”成为许多车友们解决出行的方式。然而,很多“拼友”们往往只考虑出行时间、出行路线、费用分担等因素,而很少考虑交通意外及保险保障情况。法律专家提醒说,“拼车”时更应关注“拼友”的车辆是否投保了座位险。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的法官认为,拼车出行面临的最大风险即是交通事故的伤害以及受到伤害后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对于搭乘人的人身损害,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过错,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也无论是否签订了免责条款,司机均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搭乘人明知司机存在醉酒、无驾驶执照等非法行驶行为,仍执意搭乘的,搭乘人则将面临着自行承担相应损害后果的风险。而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财产损失,只要搭乘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即可不必担责。”
法官指出,由于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其赔付范围不包括车上人员,为了避免出现搭乘人权益受损后却迟迟得不到赔偿的情况,搭乘人须特别关注的是,机动车是否投保交强险以外的商业保险、投保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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