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积极理赔的行为有悖强制保险这一险种设立的初衷。”9月11日,中国保监会收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法院直陈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问题。
究竟是“交强险”本身有问题,还是在执行过程中不尽如人意?如何让这份带有公益性的保险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昌平法院的司法建议让实施2年来饱受争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又一次成为舆论焦点。
9月2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治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作为我国第一款强制保险,交强险还是个‘年轻的险种’,还在‘前进的路上’,我们欢迎建设性的意见;但不负责任的恶意炒作,还是越少越好。”
自动理赔率仅0.826%?
法官认为:保险公司不积极理赔,有悖于交强险设立的初衷
据昌平法院的调研显示,该法院2007年所审结的172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有121起,占70.35%。从受理的案件统计数据分析,强制险保险公司的自动理赔率极低,仅有0.826%。
昌平法院民二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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