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一次缴纳全年税款。对新购置的新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众所周知,车辆必须缴纳车船税才能上路行走,那么青岛车船使用税哪里交?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的所在地。纳税人所在地,对单位,是指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对个人,是指住所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车船上了外省的车船牌照,仍应在企业经营所在地纳税,而不在领牌照所在地纳税。例如:北京来青岛的车,如果是在北京投资的企业中使用,则应在北京纳税;但如果已在北京完过税,则可以不在青岛纳税。
车船税具有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的特点,且纳税人多为个人,征管难度较大。因此,税务总局决定由保险机构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可以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这样可以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节约双方的成本。青岛自2011年12月31日,各家保险公司均对车险系统完成最后的升级和新旧系统的切换。从2012年的1月1日上班时,就会按照新的征收标准代收青岛车船使用税,车主可以在投保交强险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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