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投保”操作难
针对车险的定价方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业资深人士表示,这个问题争论已久,目前还处于探讨阶段。新保险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在车险的理赔流程等方面做了修改,但其它条款并没有太大变化,保险公司还需要一段适用新保险法的过程。
根据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业内人士解读,此举意味着为旧车投保时,仍以新车购置价为标准计算保费将成为过去。
由于旧车碰撞需要更换新配件的情况客观存在,保险公司不得不考虑以实际价值投保可能带来的损失。“除非车辆特别旧,十几年了,只能更换旧零件,我们反而更容易处理。”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有关人士说。
“按照规定,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标的价值,但按实际价值投保在实际操作中又会带来许多问题。”上述人士说,例如一辆3年的家庭自用车,目前市场上同类型新车的价格为10万元,折旧后为8万元,一旦发生部分损失,更换新零件,花去1万元的修理费,但保险公司不会足额赔偿,而是要打折,剩余的2000元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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