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宋某将杨某、车主、肇事车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在王店法庭,双方最后达成了庭前调解协议,由杨某偿还保险公司12万元,同时,车主某塑料泡沫包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借来一辆车子,为朋友开婚车,本是开心的事。可因为贪杯,好事变坏事,驾驶员杨某撞了人。麻烦的是,因为这事,他还两次成了被告:先是事故受害人起诉他要求赔偿,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费用;接着,保险公司又将他告上法庭,追讨已赔付的12万元交强险。近日,在王店法庭,倒霉的杨某最终没有逃过这一“险”。
案件回放
2009年5月2日,我市中环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导致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车主受伤。说起来,肇事人杨某也是个倒霉人,原来,当天为了帮朋友开婚车,杨某向某塑料泡沫包装有限公司借了辆轿车,结果因为席上贪杯,麻烦便接踵而至。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宋某将杨某、车主、肇事车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宋某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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