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牌的新车可以投保,但出了事故却不能理赔,昨天车主王先生和保险公司为此对簿公堂。保险公司坚称,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已有明确规定。
了解到,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均有相同的免责条款,但很多投保人都不清楚,4S店代办保险时也不告知,因此和保险公司发生类似的官司逐渐增多。有律师认为,车损险的这种免责条款对投保人有失公平,应像盗抢险那样明确告知投保人,即新车上牌照后,保险合同方能生效。
各保险公司
均称有免责条款
记者先后拨打人保、太平洋等多家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在详细询问下,这些公司工作人员均告知有这样的免责条款。
人保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记者,如果新车有临时号牌,出了事故,就可以理赔,没有行驶本、没有号牌,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这是免责条款规定的。
太平洋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先是说,新车没有正式号牌,车险理赔并不受影响,只有盗抢险是在车辆上了号牌以后才能正式生效的。在记者询问是否有免责条款后,工作人员才表示确实有这样一项免责内容,并说:“买了新车应该尽快办理号牌,做号牌也要好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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