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从保险原理上看没有什么问题”
“我国目前的车损险条款,从保险原理上看没有什么问题。”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日前表示,同时,她还具体分析了有关报道中使用的、用来证明车损险存在“欺诈”的案例。案例中一位北京高姓车主,遇到这样一件“怪事”:8年前高先生买了一辆轿车,但是随着使用年限不断增长,越来越觉得他的保险不对劲,他的汽车保险当中,车损险和盗抢险保险金额差距越来越大。到了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1万元,而盗抢险保险金额仅为10万多元。
李枫指出,以车损险保额对比盗抢险保额,是不正确的。车辆被盗是一次性事件,不可能持续或连续发生,保险公司以折旧后的车辆实际价值理赔,不存在疑问。然而,车辆在投保车损险期间,很可能连续发生较大车损,最终实现的理赔金额甚至可能超过被质疑为高保额的“19.1万元”。
有关报道中还举例,宁波周某为自己车辆的车头部分以新车价约9万元作为保险金额,2009年,这辆车发生车损事故。宁波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车头部分损失为3万多元,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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