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以上车主可享优惠
200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机制。目前,我国每年有85%投保交强险的汽车车主享受到了费率下浮的奖励,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本月起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
据2007年的《暂行办法》,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3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20%;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不浮动。而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30%。不过,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次数多少,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据记者了解,这些因素互相并不叠加。如果车主同时满足了多个浮动因素,按照向上或向下浮动的高者计算。车主保费的变化得到的“优惠”和“惩罚”都不会超过30%。...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