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投保人不签投保书
东城法院专门审理保险案件的王磊法官称,法院受理的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纠纷案中,保险公司大部分情况下不要求投保人签投保书,很多车主声称其并不清楚免责条款。
车主购买车险时,保险代理人应先行指导投保人,并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但在实践操作中,4S店帮办车险时,经济利益会驱使卖车人忽视签署投保书这一环节,给钱就出单,4S店则会获得部分佣金。部分投保人只知道交钱,并不清楚所上的险种及对应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王法官介绍,虽各公司出台的车险大同小异,但涉及免责的条款大概有40条左右。有四类免责情况投保人容易忽略,如驾驶证没有按时年检或者车辆没有按要求年检发生交通事故的;无照驾驶或酒后发生事故的;碰瓷儿诈骗保险金;实习司机或者学习驾驶的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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