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回顾2009年车险的林林总总,今年交强险与商业车险均有了新的突破与调整。在交强险方面,与以往的“互碰互赔”不同的是,今年的2月1日起,发生互碰事故的车辆可以采取自赔方式解决事故理赔问题。另外,自7月25日零时起,上海商业车险以及附加险统一进入“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车主的交通违法记录、保险理赔记录等都将联网,而部分费率浮动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操作。
看点一:交强险“互碰自赔”
今年2月,上海实施了新的交强险理赔机制,即“互碰自赔”。它指的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包括查勘定损、修理车辆和索赔事宜),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如此一来便可加快事故的理赔速度,利于疏通道路;对车主来说,也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处理车辆索赔。
不过,“互碰自赔”理赔机制仅限于交强险,车主们切不能与商业车险混淆起来。此外,“互碰自赔”还需满足四个条件:一、两辆车或者多辆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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