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油耗标示“有规可依”
实施时间:2010年1月1日政策内容: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汽车节能管理体系,推动汽车节能技术发展和应用,引导低油耗节能车辆的生产和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按照《规定》,2010年1月1日起所有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00kg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销售时都必须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并标注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国家标准测定的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消费者可以根据购车后的预期使用情况参照相应的燃料消耗量选择车辆。
影响:这意味着,消费者今后能获得更加真实的汽车油耗水平,汽车厂家不能再用所谓的经济油耗来“忽悠”广大普通消费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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