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10月13日报道 新《保险法》实施逾10日佛山车行仍未接到保险公司相关新版车险调整通知——车市“冷对”保险理赔新规
自10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实施。与现行《保险法》(以下简称“旧规”)相比,新《保险法》最大的亮点是:凸显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保险公司则给予更多的约束。但记者走访了解到,由于新法实施在节假日正式开始施行,截至昨日,佛山众多车行车商纷纷表示,均未接到保险公司关于新版车险的相关规定和调整举措。
利好一:车险理赔明确时限
理赔难一直是出现事故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最为尖锐的矛盾之一,不少投保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由于材料不齐全等因素,遭遇频繁奔走的烦恼,并导致理赔一拖再拖。
根据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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