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山西监管局了解到,从今年11月1日起山西省保险业将推出多项措施防范车险理赔风险,规范理赔秩序,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新措施规定,赔款金额超过1000元必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对于被保险人为单位、赔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或被保险人为个人、赔款金额超过2000元的,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或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上。对于签订“直赔”协议的修理单位,不论金额大小,均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加大对车险理赔客户的回访力度。在车险赔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要对每一位客户进行理赔服务回访。对于一个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或赔付金额较大的,要对被保险人进行当面回访,内容包括客户对理赔服务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并对出险情况、赔款金额进行一一核实,相关回访录音和书面记录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
提高车险理赔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保险行业协会将尽快建立车险信息平台,实现车险承保、理赔信息统一查询功能;逐步建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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